政府采购考量环保家具应更全面
随着环保观念的深入人心,政府在家具采购中也开始关注环保,并逐渐加强对采购产品的环保价值的考核。虽然部分家具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成品必须提供至开标之日止有效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实则对采购产品并无实质性考核。
目前,家具采购较多关注的是终端产品的节能环保,对产品环保的考核局限于对家具材料中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制。采购主体对产品设计、生产、回收等整个生命周期的环保考核涉及很少。
政府涉及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环保把控的行为表现在对企业入围环保清单的评定上。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要进入环保清单,其产品生命全周期中所有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包括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等。此外,企业污染排放也必须达到当地标准。在政府采购中,“产品列入环保清单”可在评审时作为加分项设定,但采购单位并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环保清单中的企业。
据了解,在政府采购中,“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概念早在2011年就被提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没有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概念的项目。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尝试探索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进行环保能耗评估,采购中心要求企业从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直到产品淘汰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都进行严格环保把关,取得初步成效。目前,这种综合评估审核的方法多用于采购车辆、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在家具采购中,产品是否环保主要还是看有害物质是否在限制范围内。
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认为,所谓环保产品,一是指选材无污染或少污染,二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危害小,三是指可回收。因此,判断家具是否环保不能仅对家具选材进行考核,应结合家具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全面考量,仅按照达标或不达标来划分家具是否环保显然不够全面。
另一方面,环保产品在价格上并不占优势,从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对环保家具进行全面综合考量必将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成本。因此,对家具环保进行综合考量要求采购主体共同努力。政府要改变传统采购成本的计算方法,细化采购预算,努力将产品的设计、材料、生产、包装、营销等过程纳入考核范围内,同时加强对履约验收的监督。企业也要改变目前盛行的追求局部利益最大化的短视观念,努力改进成本控制,与政府共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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