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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陈嘉解读家具采购新政策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17-07-17 17:53: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各位供应商给中央预算单位提供家具产品时,尽量在财政预算范围内提供好产品好服务。”近日,在“办公家具采购信息沟通会”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国采中心”)陈嘉强调。
 
国采中心陈嘉:解读<a href=http://jiaju.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家具采购</a>新政策
国采中心陈嘉解读家具采购新政策
 
    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家具类采购规模大概是2.5亿元,其中单独委托项目采购规模约4000万元,家具定点采购规模约2.1亿元。
 
    “我们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整体框架下执行采购项目,具体到各个使用部门会有一些个性化的特点。”在会上,他介绍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平台的基本政策以及供应商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则,并分别对国采中心家具类公开招标、定点采购项目的采购流程及政策要求进行详细解读。
 
    依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的家具,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到定点企业采购。
 
    “这期定点入围采取‘宽进严管’的思路,与以往不同,取消了评分环节,只对供应商一些商务技术等资质进行审查,不限制数量,只要满足符合性审查,即可入围中央国家机关家具类定点供应商名录。”陈嘉介绍,本着“还权于采购人”的思路,国采中心对原来的定点采购流程进行了大幅精减优化。
 
    据悉,各单位单次及批量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在定点范围内自行询价后直接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金额50万元~100万元的,采购人自选3家及以上或随机抽取3家及以上定点企业在定点采购系统内进行报价,按照“同等服务、价格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人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国采中心,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之前有一个强制抽取的环节,现在采购人可自行选择,但要保证选择3家或以上企业进行有效竞价。此外,为了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采购人须在中小微企业分包里至少选择一家参与项目。”他介绍,国采中心针对今年新一期家具定点开发了一套系统,此后,采购人不需要把定点资料邮寄或传真到国采中心,很多流程可以通过新系统在网上操作进行,不再需要线下组织。此外,只要采购人提出申请,国采中心依然会提供100万元以下项目的免费检测服务,所有检测费用由国采中心来承担。
 
    针对定点采购履约管理容易碰到的问题,陈嘉强调:“首先不要超标,供应商投标时一定要考虑到配置标准上限的问题;另外不能拆单。同一采购人同一财政年度内采用定点方式采购同类办公家具不得超过200万元,否则相应的电子验收单国采中心将不予审核。”
 
    “国采中心对家具类公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指导性要求,一是规范化,二是标准化。”他介绍,国采中心分别对木质家具和钢制家具制定了相关范本,所有项目均在范本框架下执行,根据采购人个性化的需求,今年的范本也进行了一些修订,主要集中在资质、样品评审、主观分、价格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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