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协议定点采购实施网上评价
采购人的好帮手 供应商的金箍
编者按 对于采购中心而言,家具协议定点采购实施网上评价反馈机制,是收集用户家具定点采购使用情况的渠道,又是执行供应商履约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采购人而言,有过往用户使用的体验记录做参考,可以做出更合理的选择;对于供应商而言,政府采购市场用户的认可是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建立的基础,采购人给出的优评无疑是最具说服力的证据。
为加强对协议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履约管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先后在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中建立了采购人对协议定点企业的网上评价反馈机制,将评价反馈与家具企业参加下一期协议定点招标资格进行挂钩。此举效果如何?对采购中心和家具企业将带来哪些影响?本期将对此进行分析报道,以飨读者。
资料图片:某采购中心正在组织家具供应商投标。
家具协议定点采购执行引入的网上评价反馈制度,是采购人的好帮手,是供应商的金箍,采购人和优秀供应商双双受益。
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在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中率先试点执行网上评价反馈制度,2013年3月,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江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组织实施的家具协议定点项目中也引入了网上评价机制,此举增加了采购人的权益,引入采购人的监督力量,同时为质量服务双优的供应商提供了充分展示的机会。
集中关注产品与服务质量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办公家具实施协议定点采购最具有代表性的分别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国采中心、江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以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其中,国采中心、江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在家具定点采购执行中引入了网上评价反馈制度。在这两大评价反馈系统中,采购人对于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评价最多,也最集中。
国采中心采购二处家具类项目负责人方宁表示:“目前评论较多的主要集中在产品服务和产品质量,特别是针对采购量较大的5~6家供应商。”
江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家具类项目负责人陈国峰深有同感,“采购人最关心的仍然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过我们在系统中仍然设置了详细说明的意见框,采购人可以描述得更加详细。”
事实也的确如此,产品质量是用户最关注的内容,其次是服务质量。中央部委某采购人表示,政府采购家具第一要求就是质量要过关,环保要达到要求,不能有气味。
由于协议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多数为小额家具项目,因此,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技术要求比较简单,较少涉及售前、售中服务。陈国峰表示,对于小额零散采购,采购单位往往要求尽快供货,售后服务则主要考察供应商交货是否及时。
帮助优秀供应商脱颖而出
网上评价制度建立后,对于综合实力强、诚信履约、产品质量和服务过硬的供应商而言,是展示企业品牌美誉度的机会。
强力家具有限公司的王卓文表示,在网上评价制度推出之前,每做完一个项目,都会要求前方的售后服务人员针对用户做满意度调查问卷,未做问卷或者问卷内容显示不满意都会追究项目销售相关人员的责任。采购中心推出评价反馈制度后,需要企业多了解采购人的想法,多与采购人沟通。
北京市红星铁柜有限公司是国采中心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其营销总监唐莹一直未关注到国采中心推出的网上评价反馈制度。当她得知后,迅速查阅了红星铁柜的评价记录,并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我们一定做好服务,争取更多优评。”
相反,网上评价制度建立也可能成为某些试图浑水摸鱼的供应商头上的紧箍咒。在国采中心家具定点采购评价系统中,如果某一家供应商经常出现不诚信记录,很可能导致其他采购人的拒绝,之前长期建立的信誉瞬间消失,而且在下一期家具定点采购招标时处于劣势。
网上评价制度有推广价值
仔细观察网购一族的购物习惯就会发现,网购族要购买某一件商品时,除了查看该产品的详情外,还会重点考虑过往购物者的评价记录。如果好评远远多于中评和差评,下单购买的意愿会比较强烈。此种心理也适用于政府采购用户。
某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我们在进行小额家具采购时,一般都会向其他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打听,了解他们的使用情况再做决定。现在有了网上评价系统就更加方便了。”
方宁表示,未来国采中心会力推网上评价反馈机制。“用户反馈的评价信息是我们做好履约管理的依据。国采中心进行履约管理,必须有一定的依据,既要定性,还要定量,根据采购人的评价可以做定性的分析。采购人评价是履约管理的依据,如果执行定点采购实行补充招标的话,我们就可以根据前期用户做出的评价进行排序,对用户执行末尾淘汰制,然后进行补充招标。”
国采中心:评价结果作为履约管理考核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家具定点采购流程图
办公家具定点采购能够帮助采购人解决采购频次多、单次采购金额小的问题,但对于采购中心而言,小额采购的质量究竟能否保证,服务质量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等,是采购中心很难直接了解到的信息。
在家具定点采购中实施网上评价反馈机制,项目交货完毕后采购人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做出评价,评价内容将成为考核供应商信用的重要依据--这样一来,采购中心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不再是无源之水。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采购二处方宁表示:“毕竟用户的感受是最直观、最有说服力的,评价内容和记录都将成为供应商履约管理的重要依据。”
百分评价制形成合同约束
2011年,国采中心推出网上评价反馈机制,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监督检查。即在定点执行程序中,每一次具体项目执行完毕后,采购单位都会对供应商给予评价,累计评价的结果将成为该供应商下一年度参与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重要因素。
为了对入围供应商形成更有效的监督,2012年国采中心进行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招标时,将评价体系完善为“百分评价体制”,将该评价体系写入国采中心与定点企业签订的协议中。
协议规定,所有入围企业的定点家具初始分值为100分,甲方根据采购单位对定家具企业网上评价的反馈信息,对入围企业的得分予以扣减。每一个对家具质量的“中”评,系统自动扣减2分,每一个对家具质量的“差”评,系统自动扣减10分;每一个对服务质量的“中”评,系统自动扣减2分;每一个对服务质量的“差”评,系统自动扣减5分。当被扣减分值超过10分,将对企业提出警告;被扣减分值超过20分,将暂停有关家具企业供货资格1个月;被扣减分值超过30分,将暂停有关家具企业供货资格3个月;以1年为统计单位,被扣减分值累计超过40分,将暂停相关企业的本期入围资格。
用户评价资格长期有效
为了能真正反映出用户的使用情况,国采中心在用户打分评价中没有限定时间,采购人既可以在项目执行完毕后进行评价,也可以在使用的过程中进行评价或者打分。
方宁表示,“家具的质量在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使用超过一段时间后,质量的好坏就显现出来了。”
这种评价体制给采购人或者采购单位的使用用户留出了足够长的体验和感知产品的时间。专家表示,不同档次的家具产品表面上看上去可能是没有区别的,但是使用时间一长,区别就会显现出来。比如,质量较差的家具五金件很快会松动,桌面在浸水之后也会出现开裂或者开胶的现象,好的产品则不会出现类似情形。
呼吁采购人多参与评价
定点采购后实施网上评价反馈机制无疑是一种好举措。但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种种原因,项目验收完毕后,多数中央部委采购人不太愿意在网上作评论。方宁推测说,“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这项举措的宣传不到位,另一方面采购人可能也确实存在多种顾虑。目前网上评价不够踊跃,但每一条评价我们都非常重视,对其他采购人而言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记者了解到,在2012~2013年度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中,某家具供应商在参与网上竞价项目时,最先开始表现异常积极,而开标当天却让采购人苦等2个小时未现身。显然,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该企业自身而言,也损害了企业品牌的美誉度。
方宁表示,类似不诚信履约的行为都会纳入下一期家具定点采购的考评中,在下一阶段,可能会考虑拒绝此类供应商投标。“我们希望采购人可以多进行评价,这样采购中心便可以将评价作为供应商履约管理考核的依据,可以更好地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江苏:网上评价制度辅助用户做最优选择
2013年3月,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进行家具协议供货采购,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家具协议供货采购中同样引入了网上评价反馈机制。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家具类项目负责人陈国峰表示,“网上评价制度既可以辅助用户做出最优选择,又可以激发供应商的积极性,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激发供应商积极性
据介绍,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会在下年一度家具协议供货招标时,将所有供应商的评价记录进行汇总,邀请专家来进行审定和评价,最终体现在下一年度的供应商信用考核评分中。对低于一定分值的供货商将被取消网上竞价的资格,超过一定分值的供货商将在下一轮协议供货招标确定供货商时予以优先考虑。这样可以鼓励供应商遵守诚信,惩戒失信行为,引导诚信经营,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引入网上评价制度后,供应商对此反应非常敏感。陈国峰介绍,很多供应商代表在项目成交后,如果感觉采购人比较满意,会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希望能在评价中给予评价。
显然,网上评价制度让供应商越来越重视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的口碑,调动了供应商履约的积极性。
采购人选择供应商的好帮手
2013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家具协议供货项目执行期限为2013年4月到2014年4月。今年是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首次引入家具定点采购评价。
据了解,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建立的网上评价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优评、中评、差评”。在项目协议采购内采购,采购人与供应商合同签订交货完毕后的5天内,采购人需要在网上评价系统作出评价,如果未作出评价,系统会默认为“中评”。
“目前,在该评价系统中,多数为优评和中评两种,有些中评可能是系统默认提交的。”陈国峰表示,根据这些评价记录,有助于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协议供货商。他认为,评价记录在辅助采购人做选择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事实上,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的做法一直存在。以往,采购中心往往是通过创建供应商履约评价意见表的形式,将项目的采购情况以及采购人的评价反馈至采购中心,但无论供应商履约满意与否,都无法立即成为其他采购人的参考,而网上评价制度既直观又高效,是采购人做出选择的好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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