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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采购评标专家最强势?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4-04-29 15: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权大责小 个别专家令采购双方有苦难言

  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认为专家不专、专家过于强势、权大责小损害了采购方和投标方的权益,另一部分专家和供应商则认为采购方过于强势,评标结果一旦不是"意中人",要么不签字不承认评标结果,要么在供货付款中各种刁难。为了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其中的原因,《家具周刊》从本期开始推出"家具采购 谁是强势方"专题报道,本期为专家篇上篇,以飨读者。
  
  
  2014年3月,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了一则家具项目废标公告。公告显示,由于在评审过程中专家存在倾向性评分,导致该项目废标,择日将重新招标。
  
  由于专家存在倾向性评分而废标的项目并不多见,但是在评标过程中专家存在倾向性评分却是常事。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家具项目负责人陈国峰回顾了一个案例:"一个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指定用A类材质的原料,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有14家,只有1家使用的材质非采购人要求。但是当时评标的专家不顾用户的要求,仍然评定这家为中标供应商。由此可见专家的强势程度。"
  
  诱导性言论左右评分结果
  
  "究竟是采购人强势还是专家强势?"多数采购中心家具项目负责人表示:"肯定是专家强势。"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某家具项目负责人表示:"我们在参与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些专家的确存在问题,会给某个企业打分特别高或者特别低,这样很容易左右中标结果。"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部副部长陈仕伟直言不讳地表示:"专家完全有可能左右中标结果。在评标委员会里,采购人代表只有1个,而专家可能有4个。同时,一些专家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威信,在评标现场发表诱导性言论后,很容易左右其他专家的想法,最终左右评标结果。"
  
  专家强势让采购人无奈
  
  陈国峰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他遇到的另外一个案例。在一次家具项目招标中,招标文件要求厂家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告对苯含量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某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苯含量明显超标,评标现场工作人员指出了专家评定的不妥之处,但该专家仍然将该厂家的检测报告定位为合格。为此采购中心将相关情况汇报给江苏省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监管机构最后评定为专家评审不妥。
  
  陈国峰表示,采购人一般只希望买到物有所值的东西,至于对厂家是哪个都不关心,专家则不一样。
  
  国办政府采购处处长焦利杰表示:"采购方和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发生冲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作为采购人,对于专家评出的结果,我们必须接受。"
  
  某中央部委采购人代表在谈到专家评标时表示:"我们希望专家可以公正的评标,而不是针对意向企业评标。如果中标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物有所值的产品,我很难向单位交代。"
  
  倾向性打击供应商积极性
  
  专家的倾向性不仅影响采购人的利益,同时还严重打击了供应商的积极性。
  
  诺梵上海办公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孟振亮在谈到这个问题时直摇头:"政府采购需要关注的环节太多,我们不会花精力去做专家的工作。"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北京家具企业负责人表示:"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很大。在评标现场,采购人代表为了避嫌,往往不愿意直接表明哪家的产品好,但专家不需要避嫌,只要他们觉得好,就可以直接表达出来。行业内有一句话形象地说明了专家权利有多大,'专家做不到让你一定中标,但可是让你一定不中标'。"进而,该负责人提出建议:"在家具采购项目中,应该明确谁是第一责任人,谁是第二责任人,如果权力和义务不对等,有些事情就会见不得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对专家也表示了自己的不满:"以前有一段时间,我们曾向业界呼吁过专家的权利大、责任过小,一些做法会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但情况并没有改观。"据了解,为了不"得罪"专家,有的企业每年都会邀请一些专家去企业讲课,普及投评知识和注意事项,最主要的原因是希望专家可以手下留情,"我们只希望他们能够公正的评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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