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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企业参与政采热点问题聚焦(四)政策落实贵在可操作性

作者:张文娟 发布于:2008-04-15 13:54: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发展,人们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重要性的认识也越来越强,一系列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措施和构想相继出台。但业内专家指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定要和我国目前的国情相结合,政策功能不宜同时提出太多,具体措施还应当有可操作性。

  相关法规陆续出台

  《政府采购法》用了两个条款来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尽管官方不曾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做出任何定义和解释,但是业界将此视为“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的里程碑”。

  在此之后,一系列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措施和构想相继出台。2004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两部委下发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此后,节能产品采购和认证工作一直抓紧进行。2007年,对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将节能采购工作进一步推进。

  在环保方面,2005年9月15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京研讨《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意见(草案)》,酝酿出台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至2007年3月出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推出,对环境表示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在中小企业的扶持方面,2005年9月,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在广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上,首次对外宣称财政部将依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法》,研究制定出一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以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

  仅仅几年时间,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被提及的政策功能就包括:保护国货、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节能、促进自主创新、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等。

  政策落实存瓶颈

  政府采购能够发挥这么多的政策功能可谓作用巨大,但实际落实情况却仍显不足,以家具行业为例,在“绿色环保”、“加强自主创新”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虽然各地在招标时都设置相应的条款给予加分,但是由于行业发展本身的弊病以及一些概念上的模糊不清,致使这些政策在落实上仍有差距。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认为,我国的政府采购实践从试点到正式实施只进行了十余年时间,尽管人们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并尝试运用这项功能促进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但如何适度并有效发挥这项功能,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加强可操作

  徐焕东指出,政府在出台政策时,首先要明确政策目标、政策操作程序与方法。特别是一些概念要明确,例如,政府采购中有照顾中小企业、扶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保护国货、低于市场平均价等政策目标。但是,在现实操作中,何为“中小企业”,何为“落后地区”,何为“市场平均价”,都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定义和划分依据。其次,精确一个“量”与“度”。如照顾中小企业,应该在多大的量与度上给予照顾。确定“量”与“度”的依据是什么?虽然政策设计不可能十分的精确,但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测算,尽可能的客观合理。如果照顾面太大,可能会影响商业公正,甚至影响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而如果太小,又缺乏实际意义。再次,政策功能不要太复杂。因为政府采购政策的作用涉及采购人、供应商、采购机构、管理和仲裁机构及社会大众多方面的利益,政策内容太复杂,各方面理解起来就会有困难,其结果也会影响操作性。

  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谷辽海也认为,政策功能可操作性差是政策功能难以发挥作用的症结所在。例如,中央提出节能概念很好,但还应该后续有相关的配套措施、奖惩办法,比如奖励政府机关节能采购行为等等,鼓励各地政府机关进行节能采购。这样,才能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

  家具企业对政策功能的诉求
  政策功能力度仍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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