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企业参与政采热点问题聚焦(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的国际经验
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支出的一项管理制度,通过确立支出使用规则,约束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许多发达国家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和完善,其政府采购已由单一的财政支出管理手段,演变为兼有财政支出管理和国家宏观调控双重功能的重要工具,成为政府介入经济运行的最直接方式之一。其中,各国政府采购如何发挥政策功能,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也有一定借鉴意义。
美国
美国政府采购经历了由财政支出管理手段向经济政策工具转变的过程。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英美等国主要强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和预防腐败的功能。20世纪30年代爆发了世界性经济危机,各国政府加大了对经济的干预力度,由于政府采购规模大,其经济调控功能日益受到重视。美国联邦政府通过扩大采购支出,拉动经济增长,并于1933年颁布了《购买美国产品法》,规定联邦政府必须采购美国货物和服务,以保护美国企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开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调控经济的先河。随后,各国纷纷效仿,尤其在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方面不断强化。二是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10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通过价格优惠方式对中小企业给予照顾。中型企业的优惠幅度为6%,小型企业为12%;三是其他目标,包括提供就业机会,保护特殊产业,对外限制(如禁止对美国不友好国家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等。美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后,贸易协议法规定《购买美国产品法》不适用于对等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仍然有效,同时还规定,低于开放门槛价的采购项目(货物为13万特别提款权,约合17万美元),仍应购买美国产品。
州政府也有政策目标,例如衣阿华州的政府采购未对外开放,当前实施的政策目标与联邦政府相似,主要有:每年合同总额的10%应授予小企业。小企业有专门机构认定,标准是雇员不足21人、年营业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目前有1200多家,主要是由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开办的企业。在实际中只有4%~5%的合同授予了小企业。劳改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但在实际中争议很大。本州企业要同等优先。购买本国车要给予5%的优惠等。
欧盟
欧盟现有25个成员国,政府采购政策取向十分明确。欧盟公共采购指令为各成员国留下实施政府采购的政策空间,各成员国均将政府采购作为实现政府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在扶持中小企业、落后地区发展等方面广泛发挥作用。
德国
德国将政府采购作为全国自由市场的一部分,实行统一管理。政府采购市场要遵循社会市场的一般规律,但在透明度、竞争性和公平交易等方面比对社会市场的要求更高。德国19世纪的政府采购中,“价廉”是中标的主要依据,但实践证明,以低价定标的方式比较客观且容易操作,但弊端很多,突出的表现是质量低劣、服务差。为此,德国在20世纪对原有的法律进行修改,政府采购项目部单纯考虑节约资金,而是要追求经济性,以确保物有所值。此外,政府还规定了政治原则和社会原则,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主要有:一是平衡前东西德经济发展水平,照顾原东德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对在前东德设立分公司的企业提供的产品,要优先采购。二是促进就业。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固定雇员达到5人的,加1分,达到10人或以上的加2分。德国法律还规定,对妇女、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兴办的企业,在政府采购中要给予照顾。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大型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分拆,给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机会;鼓励中小企业联合投标,提高竞争能力;对中小企业在投标书中提出的选择性方案,要充分予以考虑。四是保护环境,环保和节能是政府采购经济性的基本要求,并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固定条款。目前,德国政府机构都普遍使用再生纸、太阳能装置、低能耗以及无噪声等节能或环保产品。
意大利
意大利正在逐步完善实现政策目标的措施。根据意大利的法律规定,5万欧元以下的采购合同要授予中小企业,大宗合同要按一定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实行电子政府采购制度后,每次集中采购的规模都很大,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要求很高,如对营业额的规定等,中小企业因此失去了投标资格,中标供应商主要是大型企业。为此,一些小企业已经向罗马法院提出上诉。另外,采购单位经常拖欠货款,加剧了中小企业的压力,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以更有效地利用政府采购手段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法国
法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在近几年兴起的。过去相关内容被看作是歧视性条款。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不能成为采购人用来作弊的手段。政策标准必须事前通知企业,目前法国运用的政策有:环境保护政策、保护中小企业政策、社会性政策等。法国对环境保护政策有着严格的规定,按照市政管理要求,对企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空气、水的质量等制定严格的标准,便于出现纠纷后法院判决有明确法律依据。
法国对保护中小企业的政策没有具体规定,这是因为政府采购市场60%的份额被中小企业占据。目前在合同签署上对中小企业有两个优惠措施,一是不要求中小企业向大企业一样有合同担保,而是不收预付款。
社会性政策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体系,包括要求投标企业有残疾人的比例、中标后带动就业、负责相关知识的培训、雇用失业者的比例等内容。社会性政策带有更大的歧视性,在引用上比较薄弱,一般招标中不作规定,但在履约中采购人可以提出相应的要求。
政策落实贵在可操作性
政策功能力度仍显不足
家具企业对政策功能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