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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家具采购项目超五成收取履约保证金 收退如何优化?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20-06-24 15:00: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下一步,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的信用体系评价结果作为该行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的参考要素。”针对林常青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建议》(第 1137号),福建省财政厅近日作出答复并刊发网站《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履约保证金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目标实现。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简称“财政部38号文”)中,也提到了要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半年全国100个家具采购项目中,56个项目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以合同总金额的5%或10%居多,缴纳形式采用非现金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履约保证金收退时间有所不同。收取方面,其中超八成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缴纳,一成多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前缴纳:退还方面,超八成项目明确在验收合格后退还,一成多项目规定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财政部38号文明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形式由采购文件约定。从项目梳理情况来看,目前履约保证金收取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采购文件直接指定缴纳形式,供应商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比如有的项目明确收取方式为履约保函或转账支票;有的要求是支票或电汇;有的只能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相对于保函来说,支票、汇票、本票虽然也是非现金形式,但实际上还是要全额沉淀供应商的资金。在采访中,有的供应商表示开具保函的银行并非企业基本帐户,具体要看每个银行的政策,管理费也不尽相同;而有的供应商则坦言保函不方便、不划算。
 
  其次,在采购文件中,大部分项目未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仅有少数项目采购文件对此会进行明确,比如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约定的退还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款项的0.04%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退还之日为止。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都在集中开展保证金清退工作,部分保证金甚至是十年前遗留下来的,有的供应商都联系不上,工作量大,难度也大。因此,双方在采购合同中应约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退还时间,并严格遵照执行。
 
  先签合同再缴保证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和金额上限进行规定,明确要求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履约保证金通常作为合同订立的条件,要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但梳理发现,56个家具项目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87.5%明确合同签订后缴纳履约保证金,12.5%明确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没有禁止。但站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有没有可能加强制度设计和政策供给,来优化交易习惯,非必须的项目,可以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确需要供应商缴纳的,适当推迟一点时间?从而减轻供应商的交易成本。”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张旭东介绍,该省自去年6月1起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同时也一并规定,不以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从制度方面加以优化和规范。
 
  据了解,《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9〕5号)明确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减少履约保证金占用时间。
 
  退还期限延长须合同约定
 
  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约定退还时间。梳理采购文件发现,89%家具项目明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公寓楼家具采购项目规定,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履约保函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此外,11%项目规定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此类项目不再设置质量保证金或尾款。山东理工大学23号、24号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规定,供货完毕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在质保期满后再退还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及退还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看采购文件如何约定,有明确约定时间的,按照约定时间提交;没有约定的,可以在合同签约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解继涛认为,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和条件,财政部38号文对保证金退还进行了说明,主要还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货物质量保证可以通过法律条款和诚信方式进行约定。
 
  针对一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咨询“如果不允许收取质量保证金,是否可以延长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期限”的问题,财政部国库司在财政部网站回复说,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可以延长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注:下图为59个家具采购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情况概览

下图为59个家具采购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情况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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