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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废旧家具回收机构实施政策补贴吗?财政部答复委员提案啦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19-09-27 11:41: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我们考虑不宜出台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对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支持,宜继续通过相关税收政策予以落实。至于废旧家具,本身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宜通过强化行业标准等政策引导,完善规划布局,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日前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912号(资源环境类231号)提案给予答复。
 
    财政部认为,从近几年实际效果看,通过税收政策支持,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和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而出台对相关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不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管理成本高、监管难度大,同时也不符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的要求。
 
    “资源回收利用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税收政策,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产业发展。” 财政部介绍,一是环境保护税方面,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二是增值税方面,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符合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财政部最后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为抓手,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提升监管水平,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据了解,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提出“关于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环保回收机构实施政策补贴”的提案,财政部经研究后给予上述答复。
 
    全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912号(资源环境类2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卫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环保回收机构实施政策补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资源回收利用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税收政策,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产业发展。一是环境保护税方面,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二是增值税方面,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符合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从近几年实际效果看,通过税收政策支持,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和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而出台对相关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不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管理成本高、监管难度大,同时也不符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的要求。因此,我们考虑不宜出台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对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支持,宜继续通过相关税收政策予以落实。至于废旧家具,本身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宜通过强化行业标准等政策引导,完善规划布局,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企业管理、提升监管水平等建议,我们非常赞同。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同时要求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鼓励试点城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目前生态环境部已选取深圳等11个城市开展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为抓手,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提升监管水平,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8552511
 
    财  政  部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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