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人体工程学亟须标准界定
近年来,家具行业一直在强调环保和人性,什么是环保?在低碳环保概念风靡的今天,很少有人不理解环保家具所蕴含的意义。所谓的环保家具至少应该是从原材料环保、生产过程环保和回收处理再利用时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三个方面来考察。
如果问什么是人性家具?恐怕答案就会五花八门,或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显然,人性家具必然包括环保家具,因为不环保的家具难以称得上人性,但是人性家具有更加深刻广泛的内涵,首先它要求必须与人结合,实现家具与人接触过程中的完美结合,因此人性化的家具必然包含人体工程学要素在其中,因为只有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的家具才能称得上是人性化。尤其是与人接触最为亲密的办公座椅。在我们一天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里,有6个小时是在办公椅上度过,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上班族都有颈椎、腰肌劳损或者脊柱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办公椅设计不合理有着直接的关系。
对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而言,这个问题同样存在。在政府采购领域,在招标文件中体现出家具采购人体工程学要求的规定模糊,如多数招标文件这样规定:“产品加工工艺设计水平及创新点先进得2分,产品加工工艺水平及创新点比较先进得1分”、“产品的整体质量与性能好得9~10分,较好得6~8分,较差得3~5分”等等诸如此类评分标准,“先进”与“比较先进”其中的界限很难区分。尽管供应商积极应答,但由于招标文件未提出具体的需求,投标文件应答也会变得笼统概括。
然而,造成这种局面不在于政府家具采购,而在于包括办公家具产业在内的整个家具行业缺失人体工程学技术标准。一直以来,正是由于家具各项标准的缺失导致了家具产业不成熟、不规范发展。只有建立家具人体工程学标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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