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为家具采购立“新规”
作者:柏丹 发布于:2008-10-28 09: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辽宁省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做好日常采购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的工作精神,在采购方式、方法上不断进行新的尝试,因地制宜,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市政府采购发展的道路。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公家具的采购是一项令采购项目经办人很“头疼”的事,在家具采购领域中,最低评标价法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产生价格的恶性竞争,从而损害采购人的利益。为此,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如果评标专家认为排在最前面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明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专家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确定排在其后第一位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所谓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据了解,评标专家将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监督下在开标当日从沈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专家根据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此外,根据“建设节约型、环保型政府”的原则,政府在采购家具时对环保的要求变高。为此,沈阳市将环保设成了政府家具采购的门槛。“没有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就没有参与沈阳市家具采购的资格。”
同时,在招标公告中还明确了,“所投家具必须提供省(市)级环保检测报告,达到欧洲E1标准。”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专门设置相应的条款,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和环保性能的考察,招标文件在资格性检查方面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成品必须提供至开标之日止有效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并且必须通过环保检测(包括甲醛含量检测)”,“产品主要原材料也要求列出清单并有质检报告”,从而保证家具产品的质量和环保特性。其中,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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