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市家具销售需明示材质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6:57:09 来源:来源网络
即日起,上海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已要求全市所有家具商场、家居建材类展销会现场的显著位置,都必须张贴消费提示,并要求商家明示家具的相关材质。
“购买家具,特别是实木家具,产品的型号、规格、品牌都是消费者所关注的,而产品质量本身往往容易被忽视。”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副秘书长王伟斌告诉记者,今年3·15以来,仅家具办接到的相关家具类质量投诉就达到20多起。
上海市消保委专业办提醒指出,除了家具商场销售外,各类以家具、家居建材为主的展销会看似价格低廉,但却暗藏材质名不副实、夸大宣传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家具产品时,应及时与商家签订《上海家具买卖合同》或《上海家具定做合同》,注明家具品名、型号、材质、件数、交货时间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信息。考虑到家具展销会的短期特点,合同订立后,建议加盖展销会主办单位公章。无法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订货单或发票上标明家具的品名、型号及主辅材料等信息。购买家具时,消费者应主动索要发票等有效购物凭证,以便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维权的依据。同时,应向商家索取《家具使用说明书》。
此外,实木家具按制作材质的不同,价格差异较大,各种“团购价”、“市场价”、“展销价”、“惊爆价”夺人眼球,消费者应保持理性。对“零甲醛”、“零污染”和以“质量环保”等非国家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铜牌、奖状等夸大、不实的宣传,必须“擦亮眼”,切莫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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