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9-042ZCA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北长安街24号
联系人:周警官
电话:029-8675066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招标八部
联系人:任甜
电话:029-88489987-608
传真:029-88489987-61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办公使用
采购预算: 2199726.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声明书: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9、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2-20 09:00:00至2019-02-2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招标八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13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第五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3-13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第五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489987-608
2、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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