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专业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经费其他家具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专业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经费其他家具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专业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经费其他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041220_000021_00361894_XMCG-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献玲
项目联系电话:135010839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木樨园体校内
联系方式:刘博宇,672762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献玲,1350108398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融景美庐小区5号楼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标题: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专业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专业配套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 721.2126万元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范围:冬运中心冰上项目训练基地教学管理公寓楼专业配套设施
2、招标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能够满足为本项目提供生产或制作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1.21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2-19 09:00 至 2019-02-25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融景美庐小区5号楼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以下资格文件各1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能够满足为本项目提供生产或制作的能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有法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7 年)审计报告。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延庆区融景美庐小区5号楼405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生产或制造商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3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03-13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融景美庐小区5号楼405室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4、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5、落实政府采购履约担保政策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均为预计,具体以实际为准。
公告期限: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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