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家具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JC-2018081SG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
公开招标公告
经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受采购人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 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一、招标编号:JC-2018081SG
二、项目用途:办公
三、采购需求:共有 1 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A标段: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家具
(本项目预算:25.49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数量 |
1 | 中班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30张 |
2 | 班椅 | 30把 | |
3 | 书柜 | 30个 | |
4 | 文件柜 | 10个 | |
5 | 五节柜 | 20组 | |
6 | 会议条桌 | 35张 | |
7 | 会议椅 | 50把 | |
8 | 保密柜 | 1组 | |
9 | 大班椅 | 1把 | |
10 | 束缚椅(庭审专用) | 5把 |
四、价格上限: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印发的大财资[2018]90号文件规定,对部分产品设置了单位价格上限(详见下表),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对设置的单位价格上限产品的投标人在单项单价报价中不得超过单位价格上限,各标段投标报价均不能超预算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价格上限 |
1 | 中班台 | 2500 |
2 | 班椅 | 800 |
3 | 书柜 | 1200 |
4 | 文件柜 | 1000 |
5 | 五节柜 | 1000 |
6 | 会议条桌 | 1000 |
7 | 会议椅 | 800 |
8 | 保密柜 | 3500 |
9 | 大班椅 | 1500 |
五、投标产品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本项目成交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2、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目录清单中需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实行强制采购,其他节能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2.1 本项目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如下:无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3、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要求。(注:若满足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便做废标处理。)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同为最低且同为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推荐本地(本省)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
3、本次招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在投标期间未出现过上述情形,并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近一年内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该材料的不能通过评审,查询截止时限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8:00。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未及时录入相关查询渠道者,如若依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能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特定条件。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报名。
2、报名方式: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后可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下载时间自报名成功之日起至开标前均可下载。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最新版本《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如投标供应商未使用最新版本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网站技术原因造成无法读取的除外。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8年10月18日)至2018 年 11 月 8 日 14 时 30 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1)现场递交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2)现场递交时间: 2018 年 11 月 8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拒绝接收。
(3)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光盘和“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一起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表面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袋口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供应商全称和项目编号,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一、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
2、开标时间: 2018 年 11 月 8 日14:30开始。
十二、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随机拆封纸质密封袋,查验光盘是否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未按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
2、查验合格,则由投标供应商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按照电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竞标 必需 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A标段 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多个标段的保证金分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时。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或汇款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账户名称: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4720 2010 0100 0439 61
2、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法定时间内按原路径退回投标人账户。
3、银行保函方式: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到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提交手续,由托管银行代收保函原件后,对已录入的保函信息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4)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手续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二楼东侧入口处兴业银行服务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872-2367785
注:为避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排队拥堵,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完保函递交手续。
4、投标人提交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时务必注明“JC-2018081SG项目A标段投标保证金/保函”字样。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
十四、收费标准
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报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中标服务费、代理费均不收取。
十五、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本招标文件中简称指定站点)
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下述 4 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3 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一)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gov.cn/)
(三)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
十六、采购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58号
联系人:刘东亮
联系电话:13529654649
十七、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四楼426室
邮政编码:671000
本项目负责人:陈琳
本项目经办人:李存
联系电话/传真:0872-2368189 2368190(传真)
十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2018年 10 月 18 日起至2018年 10 月 25 日止,共五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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