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公共形象视觉广告系统规范VIS设计、公共导视系统与公共家具系统设计方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公共形象视觉广告系统规范VIS设计、公共导视系统与公共家具系统设计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公共形象视觉广告系统规范VIS设计、公共导视系统与公共家具系统设计方案项目
项目编号:ZKZB20180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0266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下杭路118号
联系方式:唐工0591-83212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玉0591-280266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公共形象视觉广告系统规范VIS设计、公共导视系统与公共家具系统设计方案项目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公共形象视觉导视系统VIS基础部分、公共形象视觉导视系统VIS应用部分、信息导视系统的规划设计、信息导视系统工作的内容、旅游景区游客服务指南、项目景区内功能性的设施规划、公共家具的设计,如休闲椅、垃圾桶、雕塑等的设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308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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