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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9-10 10: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104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115570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宋先生13115570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0451- 51963071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10468  

 

1、本招标项目《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家具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双鸭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家具采购项目

2.2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预算金额:128万元

2.2 招标内容:桌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

2.4 交货地点: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产品,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3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其他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提供生产厂家项目授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厂家出具质保函。

8、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2512-04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8.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类似业绩证明两项(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以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8.3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9:00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11557077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 51963071

 

 

日期:2018年9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产品,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3.3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2512-04室)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2512-04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8.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类似业绩证明两项(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以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8.3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9:00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2512-04室)报名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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