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崇义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17A0082)采购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崇义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17A0082)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7月12日
一、项目号:17A0082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崇义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7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以下特定资格条件须提供原件,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所提供的原件不一致的,该资质视为无效)
1、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范围须包括木质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办公家具。
2、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项目有覆面人造板类家具、涂饰人造板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钢木家具。
3、须提供制造商由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及以上证书。
4、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项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括办公家具、钢木家具、软体家具、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按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特定资格条件中的原件进行审查(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函件必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资格条件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7月12日 至 2017年8月1日 14:56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8月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8月2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日 10:00
开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1389655876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7224003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