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8月4日止。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时间要求 |
包组一 | 家具 | 一批 | 1,690,020.00元 | 学生桌椅(高中、初中)、学生桌椅(小学)、学生桌(幼儿园)、学生椅(幼儿园)、学生床(幼儿园)、上下床、实木床(含床垫)、玩具柜、杂志柜、水杯柜自合同签订后10 天内以学校需求完成安装及验收,其它家具自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
包组二 | 电器设备 | 一批 | 1,550,077.00元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 20 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
三、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包组一)
价 格 评 分 表(40分)
2.1 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一册第26.2条相关条款。
2.2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包组二)
价 格 评 分 表(30分)
2.3 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一册第26.2条相关条款。
2.4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5%,评标委员会将启动评审程序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如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5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3.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8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GDXSD17HG06258MZA
包组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交货期 |
包组一 | 家具 | 一批 | 小写:RMB 大写: | 学生桌椅(高中、初中)、学生桌椅(小学)、学生桌(幼儿园)、学生椅(幼儿园)、学生床(幼儿园)、上下床、实木床(含床垫)、玩具柜、杂志柜、水杯柜自合同签订后10 天内以学校需求完成安装及验收,其它家具自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
包组二 | 电器设备 | 一批 | 小写:RMB 大写: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小信封中。
2、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一册第一章“投标报价”要求。
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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