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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棠下实验室实验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9 09: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棠下实验室实验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棠下实验室实验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35-1701110N35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1

棠下实验室实验家具

1批

110

 

注:1.详细技术参数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次采购经相关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家具的制造商,不接受非家具制造商投标。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8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N3571招标文件费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ys@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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