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本次招标的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项目已经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ZGY-GCSZ20160040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人:阜阳市公安局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标内容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
7、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投资规模:约400万元
10、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要求与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家具制造商;
3、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
4、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办公家具供货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6年 4 月 8 日起可在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服务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需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换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耿福玉
电 话:189558882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郑书
电 话:0558-2171268
电子邮箱:bth771@163.com
时 间: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