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茶艺室家具项目2016-FZSX121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茶艺室家具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
一、 招标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茶艺室家具项目
1.2 采购编号: 2016-FZSX121
1.3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 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最高限价) | 简要技 术要求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茶艺室家具项目 | 7套 | 9.856万元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 | 福州市仓山区 |
1.4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二、 文件发售
2.1 发售时间:2016年04月13日至2016年04月15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2购买及办理报名登记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异地报名:提供报名费电汇或转账凭证、供应商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传真、电邮、公司地址、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及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事宜。
2.3 未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无资格参加报价。
三、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 发售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2212室。
五、 项目经办人:小刘
六、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15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fjzszb@163.com
七、 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 报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无效。
(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报价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相应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请附报价人(小、微企业) 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示真实性);若报价产品为报价人代理而非自身生产的,还须提供报价产品生产企业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示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八、 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
九、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 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采购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767686转615
传真:0591-87813238、87845818
项目联系人:小刘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