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七中办公家具第二次(17A0473)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7 10: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庆市永川区七中办公家具第二次(17A0473)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7月27日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七中办公家具第二次 |
项目号: | 17A0473 |
首次公示日期: | 2017年7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7月27日 |
采购人名称: | 永川区七中 |
采购人地址: | 永川区 |
联系人: | XXX |
电话: | 1399601206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137001 |
经办人名称: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49811950 |
更正事项: | 各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现对2017年7月26日发布的《重庆市永川区第七中学校办公家第二次具购》(项目编号:2017A0473)相关文件要求澄清如下:一、将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竞标供应商须知中“3.4.2.2.1小项中所要求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生产(制造)、销售木质家具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复印件;(若是三证合一,则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更改为(经营范围需含生产(制造)、销售办公家具或木质家具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复印件;(若是三证合一,则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将开标时间“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1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09:00。 5.1.2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09:30。”延期至:“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1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9:00。 5.1.2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9:30。”三、文件中所有涉及到以上澄清部分均按照以上澄清执行,其它条款按原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特此公告 |
重庆市永川区第七中学校办公家具第二次采购澄清及延期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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