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电器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电器 (招标编号:安交政2017-31(G)),首次公告时间为2017年7月7日,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及需提供的资质”
(一)、原必备项中: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近一年);
7.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安宁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请将原件装订在正本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有效);
8.投标报告(反映投标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等内容);
9.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提供技术偏离表。
以上1-11项为必备项
现更正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近一年);
7.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安宁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请将原件装订在正本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有效);
8.提供家具检验报告、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正本,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9.投标报告(反映投标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等内容);
10.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提供技术偏离表。
以上1-12项为必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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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5.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 8月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递标书,逾期不再受理。
6.招标方定于2017年 8月1日上午11:00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第二开标厅公开招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在开标15分钟前到达会场出席开标会议。
现更正为:
5.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 8月1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递标书,逾期不再受理。
6.招标方定于2017年 8月10日上午11:00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第二开标厅公开招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在开标15分钟前到达会场出席开标会议。
三、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人:陈小琴 电话:0931-7822282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