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齐河县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齐河县人民法院
地 址:齐河县齐鲁大街11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2534077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天衢中路天翔大厦22楼2207室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0534-2691588 18596258912
三、项目名称:齐河县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XY-ZC-17021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首次公告时间:2017年04月26日。
六、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5条“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为:
“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7 日09 时 30 分
地 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地 址: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变更为:
“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8 日09 时 30 分
地 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地 址: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2.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 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为:
“
4 | 售后服务 | 5 | 获得"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AAAA认证证书得2分。 | 所有证书需提供原件,提供虚假材料作废标处理。 |
投标人有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售后,并提供完整可行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方案按合理性及完整程度计分,一般得0-1分,良得1-2分,优得2-3分。 |
”
变更为:
“
4 | 售后服务 | 5 | 获得"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3星及以上认证证书得2分。 | 所有证书需提供原件,提供虚假材料作废标处理。 |
投标人有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售后,并提供完整可行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方案按合理性及完整程度计分,一般得0-1分,良得1-2分,优得2-3分。 |
”
注:招标文件另有其他涉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的均以此次变更为主。
七、其他内容不变。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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