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0个项目同时收取三类保证金
这是一个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组织的预算为380万元密集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也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资金分三次支付,合同生效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货物全部运抵交货地点验收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安装调试验收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中,特别提到了保证金的收退问题。上述项目不收取保证金,自然不涉及收退方面的问题。那么,其它家具采购项目的保证金收退是否规范?《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梳理近半年全国100个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现,其中45个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59个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60个项目预留质量保证金或尾款,约20个项目同时收取三类保证金。
图为100个家具采购项目保证金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