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老三样”!2022年13家供应商被处罚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3-01-09 11:09:23

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老三样”违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2022年又有哪些家具供应商被处罚呢?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13家家具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拒签采购合同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其中一家家具供应商被处罚2次。

一、海林市百货大楼门市

海林市百货大楼门市在参加中共海林市委保密和机要局_办公家具(HLC[2020]0263)采购项目过程中,投标人海林市百大家具城与海林市松木家俱店存在联系人相同、联系人电话号码相同,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海林市财政局对海林市百货大楼门市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罚款人民币498元),一年(2022-10-31至2023-10-31)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二、山东晴洋家具有限公司

山东晴洋家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滨州市财政局对山东晴洋家具有限公司处以13113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2022-09-23至2024-09-23)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绥芬河市优尚家具店

绥芬河市优尚家具店在参与的绥芬河市公安局景区警务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与供应商绥芬河市盛邦家具店联系人一致,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绥芬河市财政局对绥芬河市优尚家具店罚款数额为人民币313.1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2022-03-07至2023-03-07)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绥芬河市盛邦家具店

绥芬河市盛邦家具店参与的绥芬河市公安局景区警务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与供应商绥芬河市优尚家具店联系人一致,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绥芬河市财政局对绥芬河市盛邦家具店分别罚款数额为人民币313.1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2022-03-07至2023-03-07)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乐山市永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永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学生上下床检测报告系伪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安市财政局对乐山市永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罚款7555元(采购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2022-09-30至2024-09-29)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黑龙江柜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黑龙江柜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向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递交的《质疑函》出具时间是2022年1月21日,质疑事项为两项;向本机关提供的《质疑函》出具时间是2022年1月20日,质疑事项为四项。该行为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

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黑龙江省财政厅对黑龙江柜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三年(2022-09-26至2025-09-25)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东莞市华艺家具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艺公司)参加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办公家具”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7155557,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经评审,华艺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346,769元。 华艺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一份《环境产品认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0991,检验单位名称: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纺织工业南方科技测试中心)。经向上述检验单位所属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实,该《检验报告》为虚假材料。 另查,华艺公司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还参与了“宝龙街道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LGCG2017147736)、新校区办公家具项目(编号:SZCG2017153703)两个项目的采购活动,并在上述两个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该份虚假的《检验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深圳市财政局对东莞市华艺家具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

一、罚款人民币106,935.38元(本项目采购金额5,346,769元×20‰=106,935.38元); 二、取消其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八、广东欧梵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欧梵家具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电子开料锯、数控加工中心、宽带砂光机、全自动UV喷涂生产线等设备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份,上述发票的购买方均显示是欧梵家具公司。经向税务主管部门核实,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复函称电子开料锯、数控加工中心、宽带砂光机等发票信息与其电子底账系统信息不一致,全自动UV喷涂生产线的发票则无信息。经依法对欧梵家具公司进行询问调查,欧梵家具公司承认涉案发票为虚假材料。欧梵家具公司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投标文件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 综上,欧梵家具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以上认定事实,有本项目招标文件、欧梵家具公司投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佛山税务局复函、相关询问笔录、欧梵家具公司说明材料、项目公告信息等为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深圳市财政局对广东欧梵家具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

1.罚款人民币11,399.9元(1,139,990元×10‰=11,399.9元); 2.一年(2022-08-31至2023-08-30)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九、成都杏沛家具有限公司

成都杏沛家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昭觉县财政局对成都杏沛家具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9996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499.8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2022-05-19至2023-05-19)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十、屏山县奥圣丽斯家具有限公司

屏山县奥圣丽斯家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存在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中标后放弃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宜宾市财政局对屏山县奥圣丽斯家具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8457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4228.5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2022-05-16至2024-05-16)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十一、屏山县奥圣丽斯家具有限公司

屏山县奥圣丽斯家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了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四川省财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对屏山县奥圣丽斯家具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

1.罚款2849.00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2022-04-27至2023-04-26)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建华区金旭办公家具商店

建华区金旭办公家具商店在参加政府采购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财政部对建华区金旭办公家具商店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373.00元人民币)罚款;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2022-02-28至2023-02-27)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建华区伟禄办公家具商店

建华区伟禄办公家具商店在参加政府采购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财政部对建华区伟禄办公家具商店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373.00元人民币)罚款;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2022-02-28至2023-02-27)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四、成都新奇家具有限公司

成都新奇家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时,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叙州区财政局对成都新奇家具有限公司处罚如下: 1、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2022-01-21至2023-01-20)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罚款2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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