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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家具分包减少原因探析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2-12-17 11: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钢木混合采购让钢质企业有苦难言

    编者按 公开招标项目中,钢质家具包,特别是铁质文件柜等小类别包的减少可能正在压缩中小型钢质家具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生存空间。更需要注意的是,由钢木混包引起产品品质下降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可能出现,最终会损害政府用户的利益,并且削弱某类钢质企业对政府采购市场的信心,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钢质家具分包减少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哪些项目中?减少的原因有哪些?这可能给家具政府采购市场带来哪些影响?本期推出《钢质家具分包减少原因探析专题报道》与读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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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钢制企业推出的产品不仅造型多变,色彩丰富,而且具有很强的体验性。

未来,以钢制为主,钢木结合的家具产品将会越来越多  摄影/阎建芳

    近日,某妇幼医院询价采购一批家具,将钢质家具、木质家具归为一包进行采购,其中采购钢质家具的产品金额在14万元左右,采购木质家具产品在5万元左右。询价开始后,2家钢质家具厂家、2家木质家都进行投标。评标结果出来后,某木质厂家中标。

    这引来两家钢质家具企业的不理解,其一家企业负责人询问采购人:"我们综合得分较高,该项目钢质家具部分的金额大,在产品生产和服务上,钢质企业更专业,为何中标的反而是木质企业?"采购人给出答案:"以往本采购单位的项目是由此次中标的木质厂家承接,希望继续采购他们的产品。"

    这样的案例在家具政府采购市场中并不鲜见,钢质家具和木质家具混合为一包采购,或多或少地可以方便采购人,在程序减少工作量,但混包采购的直接后果就是钢质家具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在他们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减少的同时,参与这一市场的积极性也在减退。

    混包采购 木质企业占优势

    由于政府机关单位的传统使用习惯,办公家具多数以木质为主,钢质为辅,办公桌椅、沙发、书柜、茶水柜、更衣柜、会议桌等基本为木质,钢质家具主要是为存储文件柜和部分更衣柜。同时,木质类家具价格要高于钢质家具。如一套组合刨花板文件柜价格在2000~5000元,而一款0.8mm厚度、由一级冷轧钢板制成的同样大小尺寸的钢质文件柜不会超过1000元。

    价格高、采购量大成为木质家具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市场时具有明显的优势,相反,钢质家具产品则价格低,采购量小。

    某钢质企业负责人表示20万元可以买到200~300件铁柜。如果是60万元的中标价格,钢柜可以买到上千件。

    结合采购的实际情况,采购人发现,在一般的项目中,木质产品部分无论是金额还是数量上要远远超出钢质产品所占的比重,因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木质厂家在可以提供"钢质厂家授权的产品和服务清单"的前提下,可以参与混合包的投标。

    "现在我们已经很少出具此类授权委托书给木质厂家了,一方面利润压得太低,另一方面回款时间没有保证,大的木质厂家总是压着款不结账。"某钢质家具企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特别是在混合包中,钢质家具的价格远远低于木质家具,一般木质采购金额比重大,评标时木质企业更占优势,多数时候也是木质厂家中标。

    检测报告成门槛

    "钢质家具产品份额在整个项目中占比过低,作为一包采购,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时明明是钢质产品主导的项目,最后中标的却是木质厂家,这一点让人费解。"两家钢质企业向记者这样说道。

    采访发现,钢质家具企业和木质家具企业相比,总体处于弱势,钢质产品和木质产品混合为一包采购,无论哪类的产品采购金额的比重高,中标以木质厂家居多,其中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委托书和检测报告对于钢质企业而言是道门槛,对于木质家具企业而言却不是大问题。

    "参与混包项目的竞标,木质企业必须提供钢质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授权书,钢质企业必须提供木质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授权书,这对木质企业而言是很容易的事,很多厂家都希望给他们提供授权书,获得订单,但钢质企业要想获得资质较好的木质家具企业的产品服务授权书,则并不容易。" 某中央国家机关钢质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负责人表示,没有木质家具企业的授权书则无法参与混合包投标。

    继授权书之后,要求钢质企业同时提供木质产品检测报告成为中小型钢质家具企业参于政府采购市场的又一道门槛。

    据了解,如果钢质家具企业参与混合包的投标,不仅要提供钢质类产品的检测报告,还需要提供相应木质产品的检测报告。某钢质企业负责人表示这跟委托书一样,是处于弱势的钢质家具企业难以达到的要求。

    协议定点采购缓解矛盾

    11月30日,由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度办公家具协议定点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此公告一发布便受到家具供应商的广泛欢迎。

    一直以来,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具采购项目较多,特别是学校项目多,在学校项目中钢质产品的采购量占有一定的比例,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在实际的采购中,类似木质厂家中标混合包的情形同样存在。

    "如果北京市也执行家具协议定点采购,就不必要在混合单独招标了,必然会找专业的厂家来提供。"12月6日,即将去参加该项目询标会的某钢质家具企业兴奋地说道:"这对我们而言,是件好事儿。"

    一直以来,协议定点采购解决了采购单位项目小额零散的问题,提高了采购效率,但无形中扩大了采购人的权利,同时也可能给采购人化整为零采购提供了机会。

    协议定点采购犹如一把"双刃剑",北京市级行政单位将执行的协议定点采购不仅适应零散的采购需求,同时也符合钢质家具产品采购量小,采购金额少的特点,在家具协议定点采购中,采购人可以直接选定专业厂家供货并提供服务,有利于降低了中间的销售成本。首都师范大学采购人代表许翔表示,定点采购执行省去一单一采,更容易找到专业的厂家供货。

    用户篇

    方便采购人 使用者利益难保证

    钢质和木质家具混合采购给采购人带来了便利,不过可能导致使用者的利益无法保证。北京花都家美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郜家红表示,产品不是由专业的厂家直接提供,产品质量和售后维修、保养服务可能会打折扣。

    混包减少采购环节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钢木混包的项目更多地发生在招标代理机构所承接的项目中,在有办公家具协议定点采购的项目中则很少。

    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国资处刘洋对记者表示:"钢质家具中特别是铁皮柜的采购量很少,尽管少,但也会分开,毕竟类别不同,不过分两包采购的话,需要走两个程序,显然一包采购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工作量。"

    有专家表示,事实上,混包采购可以使项目预算金额更高,而采购金额高更容易保证项目的成功。《政府采购信息报》对2012年家具采购项目的废标情况分析发现:单笔项目金额小,供应商参与性不高,容易引起项目流标。

    "从专业的角度而言,木质包和钢质包应该严格区分开来的。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有些采购人希望只与一个供货方协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家具类项目负责人对这种情况作出了说明。他表示钢质产品混入木质包或者是木质产品混入钢质包,依据的标准主要看所采购的钢木产品的比例,钢质产品较少时,可能会将钢质家具包混入木质家具中,这样操作采购人更加方便。

    价格无形提高

    由于木质家具企业在注册资金、业绩、知名度以及检测报告的完整性方面的优势,因此更加容易承接到政府采购定单,尽管该订单让钢质家具企业承接更专业。

    "不仅如此,他们的销售人员更多,拿下单子销售人员获得的项目提成收入也更高,业务员自然会拼命地做甲方的前期工作,钢质产品利润薄,钢质企业则没有这个能力。"某钢质家具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该钢质家具企业已经很少承接政府采购的委托订单,他表示,由专业的厂商提供产品直接给采购人,价格可以更低,但是中间增加销售环节后,价格可能会更高。

    另一位钢质供应商表示,出具过很多本企业的产品服务委托书给木质厂家,不过基本都杳无音信,有木质企业拿着我们的资质投标,中标后却不需要我们供货。同时,由我们供货,但不允许在产品上打我们企业的标识,对打造品牌没有帮助。

    木质厂家中标后,中标的钢质产品部分实际是经过木质厂家后再交到采购人手中。显然中间增加了一道销售环节,成本可能会增加。

    售且服务可能受影响

    钢木混合采购,采购人只需与一个供货商协调,方便高效,但是相关服务可能会打折,木质厂家对销售出的钢质产品进行售后维修和服务显然并不专业。

    "这对负责项目的采购人代表而言是方便了,比如统一提交项目预算,统一验收,甚至只需要针对一个厂家进行协调。但是对实际的使用者却不方便。产品需要维修时,须通过木质厂家再找到钢质厂家,木质厂家无法提供钢质家具服务,在服务上会打折扣。"某钢质家具企业负责人强调。

    与此同时,一位采购人表示,这样采购来的产品价格未必高,但是否是投标时那些资质优秀的钢质厂生产的产品,需要进一步核实。

    某钢质企业负责人认为,钢木质混合包,往往钢质部分少,木质家具部分多,因此钢质家具企业几乎无法参与进去,大的钢质企业产品价格一般比较高,他们往往从更小的厂商处外购,这个时候产品质量可能会降低。

    北京花都家美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郜家红表示,不同类别的产品合在一包采购,这样对谁都不专业,多数情况下是木质家具企业中标,木质企业中标后所需的钢质产品需要从钢质家具企业外购,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无法保证,最终损害的是使用者的利益。

    某木质家具企业政府采购负责人表示:"我们并不希望混包,混包往往会带来一些麻烦,譬如中标企业和配套企业之间常常会互相扯皮,客户要求0.8mm的钢板,钢质厂家实际提供的只有0.7mm,到采购人那里更是无法通过验收。

    企业篇

    科学分包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小微家具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市场中面临的一大问题是承接大企业分出的外包项目,受到主流木质厂商利润压缩,这种情形在分包不清时状况会变得更加严重,尤其是小微企业居多的钢质家具企业。

    事实上,钢木质产品合为一包采购的情形,不仅困扰小微企业,部分大中型的钢质家具企业也深有感触。某知名钢质家具企业负责人认为,政府采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分包采购是最基本的。

    科学合理采购

    分包科学合理对项目能否成功至关重要。某政府采购中心某次对家具项目进行招标,前一次将钢质和木质家具合为一包,现场实际响应的投标商不足三家,导致废标。第二次招标时,将木质和钢质家具分包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增多,项目最终获得成功。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处处长焦利杰对记者表示:"在具体采购中,钢质包和木质包一定要分开,这样更专业。"

    有专家表示,家具采购可以分包的一定要分包,如果采购量少或者金额过低可以通过协议定点采购或者询价采购。

    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吴英杰表示:"钢质家具和木质家具混合采购的很少,但是采购钢质产品的量也较少,一般几十个铁皮柜,用于每个办公室存放文件,采购金额不超过10万元,可在定点供应商内直接确定一家供应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处长田杰表示,钢质家具产品很少会达到120万元公开招标的限额,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的主要通过定点采购,只要是限额内的,都会在定点供应商中向专业的厂家进行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或者直接确定。

    慎重制定评标标准

    政府采购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中做了诸多工作,比如,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取消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特别是后两者在家具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体现已十分明显。

    但钢质类家具企业发现,政府采购一方面在取消注册资金门槛,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的同时,无形中树立了另外的门槛。

    目前对于钢质家具企业而言,除了混包采购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之外,便是各种检测报告,特别是要求钢质企业提供木质家具检测报告。

    "生产什么产品,提供什么检测报告,采购单位不能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某钢质家具企业负责人这样说道,"集采机构不能总是任凭甲方的要求,很多包我们都无法参与,如果有钢质的单独分包,我们会想办法参与进去,但是钢质混合包,对业绩、检测报告等方方面面提出要求,钢质企业无法参与,即使能够参与进去,也没有任何优势可言。"

    适度扶持钢质企业

    由于政府采购用户的传统使用习惯和美观、质感等因素,木质家具在政府采购市场的占有率更高,特别是政府办公室家具。但是建材业给资源和环境造成的负担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因而,木质家具企业开始寻求更环保的材料。钢质家具企业认为,可回收利用性方面更强的钢质产品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政府采购的重视与支持。

    北京创美时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福全表示,钢质家具可以实现全部的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率可以达到98%以上,而且拆解和回收利用的程序并不复杂,是真正实现了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随着钢质家具在外观、材质运用等方面的调整,很多钢质企业推出的产品不仅造型多变,色彩丰富,而且具有很强的体验性。同时,钢木结合的家具产品将会越来越多。

    观察与思考

    机会均等

    才能实现公平竞争

    一直以来,需求的侧重和木质综合类家具企业销售队伍的庞大造成了政府家具采购市场上木质家具企业的优势地位,钢质家具企业相对弱势的局面。从历年中央国家机关每年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份额比重中即可知晓,2011年排名第一的钢质家具企业采购总金额为935.4372万元,而排名第一的木质家具企业采购总金额为4492.6077万元,后者采购总金额为前者的4倍多。

    由此不难判断出,在政府采购市场,木质家具采购需求大于钢质家具采购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采购量较小的钢质家具合并入木质包中,钢质家具单独采购的份额无形中再次减少,这会直接影响参与政府采购市场中钢质家具企业的积极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事实上,公平竞争环境有益于促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与繁荣。所谓公平的竞争环境指的是成为社会上活跃、政治上有影响力或者经济上有生产力的角色方面,社会所有成员都享有类似的机会。

    无论是钢质企业还是木质家具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上都需要获得机会。尽管小额钢质部分合并入木质包中的做法可以方便采购人,程序操作上或许可以得到谅解,但是政府采购的过程中,不仅要追求程序公平,更要追求结果正确。混包采购在程序上首先是不公平的,起点也不公平,结果并非尽人意。程序公平是政府采购公平的基础。

    政府采购确保起点公平。没有起点公平,更遑论结果公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题中应有之义,不搞差别待遇,给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供应商以相同的公平竞争机会。政府采购要保证所采购产品质量以及服务,同时要确保市场份额的合理分配和充分竞争。从这几点看来,混合分包的问题需要解决,事实上也不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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