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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公开 鼓励供应商互识真假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4-12-02 13:1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伪造纸质文件的案例并不少见,多数造假资质文件因未被发现而没有被取消。至今,很多政府采购人士还对2010年发生的重庆"床垮垮"事件记忆犹新。造成该事件的根源就在于被告人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投标后用劣质木材生产床板,从而导致恶劣影响。


  资质审查易现"漏网鱼"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资质审查的方式有两种,由采购人亲自审查和由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候进行审查。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专家在评标时要对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相关资质证书、履约售后能力、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等条件进行审查。


  但庞大的投标资质审查归于这两类人身上都不现实。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投标供应商众多,在评标现场的很短时间内,让专家对企业资质文件进行真伪审查是很难的,而让采购人代表去审查更不现实。


  为了防止某些供应商伪造的资质文件蒙混过关,部分集采购机构采取了事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的方法。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表示,应该通过网络和电话多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


  公开关键指标 鼓励公众监督


  业内人士认为,法律赋予采购人和专家审核的义务,但他们在专业性和时间投入上受到限制,很难做到准确无误。特别是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于专业能力、地区差异和综合知识等差异和缺乏,很难甄别真假资质文件。


  有供应商提出,针对大型、有代表性和金额较大的项目,在不违反信息保密的原则内,应该公布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指标,鼓励同行公众监督,建立黑名单库。这样可以给不诚信供应商制造心理威慑,减少投标供应商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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