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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家具定点:细化购置标准 支持小微企业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3-05-20 11:09: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期,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3~2014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举行

中直家具定点:细化购置标准 支持小微企业

一年一度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项目会吸引全国优秀供应商参与  摄影/阎建芳

一年一度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项目会吸引全国优秀供应商参与  摄影/阎建芳

    4月24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组织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3~2014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 在北京金台饭店开标。这是中直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家具定点采购的第七年。此次定点采购项目有69家企业投标,37家成功入围。

    开标现场信息显示,通过中直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共有81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有69家,相比2012年办公家具定点项目开标时的59家企业增加了10家。

    中直采购中心采购一处办公家具项目负责人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此次定点项目招标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购置费预算标准》),对标准中列举的家具进行限价,同时增加了规格和材质说明,明确规定投标厂商单个产品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细化办公家具购置标准

    2011年4月,财政部印发《购置费预算标准》,要求中央行政单位在采购办公家具时要按该标准编制预算。该标准将办公家具分为办公桌椅、沙发(含茶几)、桌前椅、折叠椅、书柜、文件柜、保密柜、更衣柜、茶水柜共9个类别。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使用年限标准,实物量标准中以"组"、"套"或者按需配备;价格上限标准规定最高不超过6000元;使用年限为长期使用。

    《购置费预算标准》中没有规格和材质的具体说明,比如对文件柜的规定,只说明文件柜不超过1000元。但文件柜分为单门文件柜、双门文件柜和三门文件柜,还可以分为木质文件柜和钢制文件柜。此次中直采购中心在办公家具定点项目中通过规定具体类别的尺寸和材质,极大地方便了采购人

    兼顾节约与环保

    关注投标厂商产品的环保性是中直采购中心此次进行办公家具定点招标的重点。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第一、二包的评分标准中的商务性评分中,投标厂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文件和进入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加2分。技术部分中投标产品体现环保性的评分占6分,规定人造板甲醛释放量≤5mg/100g时可获得3分,木家具甲醛释放量≤0.5mg/L时,可获得3分。

    项目负责人表示,政府办公家具采购提倡节约,反对奢华与浪费。政府采购的办公家具在规格上只要做到够用即可,尺寸可以缩减。采购人最应该关注家具的环保,需要谨记的是环保是需要付出一定价格成本的,如果一味地追求低价可能导致环保不达标。

    不遗余力支持小微企业

    今年的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继续响应政策的号召,支持小微家具企业。2012年中直采购中心首次单独针对小微企业设置二、四包,今年此举措继续推行。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此次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共分为四包,第一包、第二包招标木质或者钢木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沙发、柜、书架、茶几等,拟确定的中标人分别为20家和5家。第三包、第四包招标钢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保产品包括文件柜、书架、桌、保险柜、档案柜、密集架等,拟确定的中标人分别为10家和5家。其中,第二、四包只接受小微企业的投标,否则将按照无效标处理。同时规定,第一包与第二包不得兼投,第三包与第四包不得兼投。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招标文件规定小微型家具企业投非小微包的第一、三包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享受6%的价格扣除,即用扣除后的价格与大中型家具企业参与评审。

    未来将加强供应商履约监管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中直采购中心未来将对定点内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存在供货进度、数量、质量、安全等违约情况,存在签订供货合同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不能提供或者不能以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提供任意一款所投产品、存在资质证明材料等造假相关情况等,除采购人可依据采购合同追究其民事责任外,采购中心有权将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情况报告财政部,采取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的处罚手段。项目负责人表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管有一定难度,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是大势所趋,未来中直采购中心将在这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3~2014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

    第一包 中标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1    北京东方万隆家俱有限公司

    2    北京华澳盛世家具有限公司

    3    北京华谛盟家具有限公司

    4    北京嘉利信得家具有限公司

    5    北京今圣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6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7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8    北京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

    9    北京世纪京洲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10    北京鹰冠精工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11    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12    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13    广州市欧林家具有限公司

    14    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

    15    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16    吉荣家具有限公司

    17    廊坊华日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18    诺梵(上海)办公系统有限公司

    19    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20    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

    第二包 中标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1    北京世纪宏源家具有限公司

    2    北京世纪玉林家具有限公司

    3    北京御都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第三包 中标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1    北京爱德天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2    北京创美时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3    北京舒雅轩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4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5    科誉家具有限公司

    6    廊坊精兰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7    宁波朝平现代家具有限公司

    8    宁波圣达精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    山东金诺集团有限公司

    10    天津万茂图书档案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第四包 中标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1    北斗星家具(北京)有限公司

    2    北京花都家美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3    北京市红星铁柜有限公司

    4    河北富都华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

 

实物量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

(元/台、套、件)

使用年限

标准

办公桌椅

1套/人

司级:6000

处级以下:3000

长期使用

沙发

(含茶几)

1组/司级办公室(包括一个三人沙发、两个单人沙发、一个大茶几、一个小茶几);

1组/处级以下办公室(包括两个单人沙发、一个小茶几)

司级:5000

处级以下:2500

长期使用

桌前椅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600

长期使用

折叠椅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120

长期使用

书柜

2组/办公室

1500

长期使用

文件柜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1000

长期使用

保密柜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3000

长期使用

更衣柜

1组/办公室

1000

长期使用

茶水柜

1组/办公室

1000

长期使用

会议桌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1500/延米(超过80平方米的会议室,800/延米)

长期使用

会议椅

按需要配备

600

长期使用

 

  中直家具定点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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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直定点采购稳中有变 实用环保成重点

 

 

    ■ 观察与思考

    办公家具预算价格上限标准需提高

    围绕"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3~2014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开评标进行以及中标公告的发布,长期以来,备受家具项目负责人和家具投标供应商诟病的《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2011年4月财政部印发《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该标准中最受争议的是对"价格上限标准"的规定。如:要求司级一套办公桌椅的价格不得超过6000元,处级以下一套办公桌椅的价格不得超过3000元,记者调查发现,根据北京市目前处级一套实木办公班台加椅子和柜子的实际价格为1.3万元。

    标准要求司级"一组沙发"(含茶几,包括一个三人沙发,两个单人沙发、一个大茶几、一个小茶几)的价格不得超过5000元,按照厂商平均的供货价格来看,处级使用的、一组三人普通皮质沙发的价格至少是3000元,而牛皮沙发的价格至少是4000元,3000~4000元的价格针对处级,且并不包括茶几在内。

    不难看出,标准规定价格和实际采购价格可以说是差之千里。对于这样的价格上限规定,某采购中心家具项目负责人表示:"《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是在2011年4月13日由财政部印发的,参考是2010年的市场价格,3年过去,家具不同于IT类产品,原材料、人工、运输成本都在不断上涨,实际采购中很难按照过去的价格标准来执行。"

    这一预算标准不仅存在与市场价格不符合的情形,而且还存在使用人群级别、材质、尺寸等规定过于粗略的弊病。记者按照该标准规定在采访相关厂商时发现,单纯提问一个文件柜的价格是多少,采访对象很难做出回答,至少要说明是钢制还是木质?如果是木质,是板材还是实木?而采访的结果表明,如果是木质类家具,《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中所规定的价格上限标准很难买到有质量保证的产品。

    某钢制小微企业厂商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说明的价格基本与价格上限标准的规定一致。但是该厂商最后一句话颇多意味:"我说的都是最低的价格,实际的采购不可能是这样。"

    毫无疑问,《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中各项规定不够细致、价格上限标准过低等直接造成的后果就是采购人无法执行。但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既能符合标准中的规定,又能满足本单位用户的基本使用需求,多数采购人采取购买个性化需求的办公家具产品,这样就可以成功避开《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中的严格规定。部分供应商甚至直言不讳地表示:"对策肯定是有的。"

    某采购中心家具项目负责人这样说道:"如果标准不能做到细致科学合理,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永远都面临着采购人五花八门的需求,定点采购中对中标产品和中标价格的规定就会变得毫无意义,事实上,制定出一个细致的可执行的标准并不难。"而真实的情况是,如果采购人可以坚守价格上限标准的规定,那他采购到的产品很可能就无法让本单位的使用者获得基本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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