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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网上评价制度辅助用户做最优选择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3-07-29 11:30: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3年3月,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进行家具协议供货采购,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家具协议供货采购中同样引入了网上评价反馈机制。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家具类项目负责人陈国峰表示,“网上评价制度既可以辅助用户做出最优选择,又可以激发供应商的积极性,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激发供应商积极性
  
  据介绍,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会在下年一度家具协议供货招标时,将所有供应商的评价记录进行汇总,邀请专家来进行审定和评价,最终体现在下一年度的供应商信用考核评分中。对低于一定分值的供货商将被取消网上竞价的资格,超过一定分值的供货商将在下一轮协议供货招标确定供货商时予以优先考虑。这样可以鼓励供应商遵守诚信,惩戒失信行为,引导诚信经营,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引入网上评价制度后,供应商对此反应非常敏感。陈国峰介绍,很多供应商代表在项目成交后,如果感觉采购人比较满意,会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希望能在评价中给予评价。
  
  显然,网上评价制度让供应商越来越重视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的口碑,调动了供应商履约的积极性。
  
  采购人选择供应商的好帮手
  
  2013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家具协议供货项目执行期限为2013年4月到2014年4月。今年是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首次引入家具定点采购评价。
  
  据了解,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建立的网上评价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优评、中评、差评”。在项目协议采购内采购,采购人与供应商合同签订交货完毕后的5天内,采购人需要在网上评价系统作出评价,如果未作出评价,系统会默认为“中评”。
  
  “目前,在该评价系统中,多数为优评和中评两种,有些中评可能是系统默认提交的。”陈国峰表示,根据这些评价记录,有助于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协议供货商。他认为,评价记录在辅助采购人做选择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事实上,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的做法一直存在。以往,采购中心往往是通过创建供应商履约评价意见表的形式,将项目的采购情况以及采购人的评价反馈至采购中心,但无论供应商履约满意与否,都无法立即成为其他采购人的参考,而网上评价制度既直观又高效,是采购人做出选择的好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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