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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议家具采购评分方法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1-06-23 11:19: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敏:

  综合评分法在理论上是合理的,但是实际效果不好。原因在于目前家具采购的招标文件各种规定还比较粗略,整个评标中没有非常专业的人员参与并对结果负责,因此可能出现最低价中标者不能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作出的承诺。

  但是就目前现实发展角度来讲,综合评分法是比较合适的。目前综合评分法着重应该调整价格分计算,同时有效投标价的平均价的下浮比例应该有所提高,如果按照目前下浮比率,实际计算得出的价格比最低价还要低,这显然没有意义了。

  北京创美时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福全:

  在评分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分可以获得价格分的最高分,但是“最低分”是否是合理的最低分,目前没有评判的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评分办法,多数时候依然是最低价中标,中低价中标往往也会出现很多问题,采购单位不满意,影响了企业投标的积极性。政府采购应该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缔造一个好的竞争氛围。

  震旦有限公司办公家具事业部经理阮玉成:

  目前无论是企业招标还是政府招标,运用综合评分法是比较多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最低价中标还是不一定,要看具体的项目。如果在某个项目是以满足家具的基本使用要求为标准的话,可能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就会中标。这种项目对震旦这样的企业而言,中标就很困难。但不排除一些项目,报价较高的也会中标,这必然是中标厂商的核心专利、创新点等真正满足了采购单位的需求。

  对于算术平均值下浮比例是不容易确定的,政府采购应该允许厂家进行自由报价,为了遏制不正当或者恶意低价竞争,应该从商务资质等其他方面进行约束,而不应该约束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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