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家具投标需交实物
作者:李 进 发布于:2004-12-06 11:53: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1~9月份家具采购预算金额401.4万元,完成合同金额372.4万元。招标时除要求投标人按照标书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外,还需提供一定的实物,是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公家具时常用的做法。评标时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和实物分别进行评价,然后再按照综合评审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中标的企业主要以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等地为主。
家具业是个特殊行业,工厂内的设备和工艺标准对家具产品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若单纯凭借投标文件所反映的资料是无法全面地反映出企业的真正实力与家具的真实质量的。而实物招标,则可以通过“投标文件与实物工艺相互印证”的方式使得评委会对家具企业的评审更加直观与客观。
供应商在参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家具投标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标书制作要详细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要充分展示自己,还需注意标书的后期制作。投标文件中除包括一些常规必备的内容(如:投标函、报价表、企业情况简介、响应的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要求响应偏离表、付款方式及交货时间响应情况、货物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条款、各种资格证明文件)外,一般还需附上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设计图纸、货物主要用材、部件价格明细表及其证明材料、企业主要设备的明细表、货物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所用材料说明等相关技术方面的内容。
与此同时,投标人在反映上述相关技术内容的时候,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设计图纸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最大限度响应的基础上,以一定的比例、一定的深度来设计绘制,图纸中并应注明家具的外形尺寸、节点做法、材料名称、对材质的具体选定、所应符合的技术标准等。
第二、投标所提供的实物与图纸必须相一致,时间特别紧张时至少保证外形尺寸、工艺相一致,并应将这种情况向招标采购单位予以说明。
第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主要用材、部件价格明细表中的材料、部件价格、产地必须真实、可靠,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报价相吻合,否则,评委会有理由认为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不合理价格。
第四、货物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所用材料说明,应与图纸及用材情况相对应,以便于评委会评价投标人拟采用的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第五、投标文件中企业主要设备的明细表应真实填写,并应注明设备用途。若评委会发现设备与所投货物之间自相矛盾,自然会严重影响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评价。
第六、投标人所提供的组织管理体系、检测体系(含质量验收标准、制度、质量管理及检测方面的硬件)、管理制度及技术人员资质水平等方面的内容,可以从侧面上体现出该投标人所具有的企业内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当然也可以从侧面作为该投标人对所投货物质量承诺的辅证。
实物要响应招标文件
评标时,实物若在外形尺寸、用材、观感、工艺制作水平、简单的物理力学强度、漆膜质量等方面不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那么,不管投标文件的内容如何,均视为不能响应招标要求,该投标人也将被拒绝授标。
投标实物除要充分响应招标文件外,还应适当地创新,最高程度地展示自己的工艺和技术水平。有些企业在质量上要求非常严格,其企业标准很可能比国家标准的要求还要高,这样的投标实物,肯定会给评委留下深刻的印象。另外,投标人也还须关注一些实物制作上的细节,如漆膜质量、货物整体钢度、连接件钢度等方面,避免出现硬伤以影响评委对自己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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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除此以外,办公家具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问题,如有些供应商不去仔细研究标书而盲目相信与采购人的所谓“关系”。不去了解采购人的真正需求,而单纯期望靠关系获得中标的机会。这样的想法其实是不现实的,也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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