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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家具采购实现三方共赢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0-02-08 09:00: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记者从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获悉,2009年中央各大部委整体家具采购规模与2008年基本持平。
   
  实物摆样 评审办法创新 推荐产品目录 加强供应商履约考核
  
  在经历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后,2009年成为出口家具企业转战国内市场的第二年。在部委家具采购市场操作规范、资金回笼迅速以及品牌推广高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下,政采市场越来越受到供应商的重视。近日,记者从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获悉,2009年中央各大部委整体家具采购规模与2008年基本持平。

中央国家机关举行的第一期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

 

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二处家具采购项目负责人 李喆

  家具采购厉行节约
  
  近年来,部委家具采购规模经历了一个相对快速稳定的增长期。自2005年6月家具实施定点采购后,采购形式不断规范,采购金额逐年增加,2005年家具采购金额5000万元。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对家具实行定点采购后,采购规模达1.4亿元。2007年,家具采购规模翻倍增长,达到2.79亿。2008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家具采购规模未现明显增长,为2.81亿。

  2009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厉行节约的措施,其中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方面,对政府机关的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出于国家预算控制,并要求厉行节约,家具整体采购规模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依旧以办公家具为主,其次是图书馆、档案设备家具和院校家具。”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二处家具采购项目负责人李喆表示。
  
  此外,据李喆介绍,2009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部委机构设置发生了变化。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家具类大规模集中采购未出现,而是以补充采购和零星采购为主。近三年采购金额比较稳定,未来家具采购大幅度增加的可能性不大,家具采购已进入相对平稳期。
  
  诸多创新之举获实效
  
  纵观2009年的部委家具采购工作,国采中心结合现实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践探索,特别是家具采购工作诸多方面皆有创新。其中实物摆样、评审办法创新以及推荐产品目录成为最大的亮点。
  
  实物摆样的评审办法在家具采购中取得显着的成效。实物摆样使家具产品从材料到工艺都更为直观,据李喆介绍,同样是招标项目,相比之下,由于钢制家具采购中涉及品种相对单一,更具备摆样条件,而木制家具受制于采购需求品种多样,在摆样方式上要求的条件更高。采用实物摆样评审方式,总体上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009年在一些项目中推出了“偏离率法”,通过设定报价区间和偏离率,突出对家具产品质量评审,有效地避免供应商为谋取中标而恶性低价竞争、盲目求低的情形,促使供应商报价更趋理性。这一办法在2009年2月首次实施以来,受到了采购人、供应商及部分业内人士的认可。
  
  由于采购人以往在家具采购中一直没有可参考的技术规格,采购中心推出家具采购推荐产品名录。李喆对此解释道:“产品名录的设定是在2009年之前的家具采购产品的平均水平基础上,再向下浮动后产生的,分为高、中、低三档,同时为每档产品的价格、样式、材质、规格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推荐产品目录推出后,对于供应商来说,有了明确的产品品质和价格比较,可以自觉地计算报价来说,提交最有竞争力的方案。对于采购人,有了具体的配置标准做实际采购的参照物,特别是在进行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时,可以直接采购。
  
  此外,国采中心在家具采购的其他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尝试。其中2008年推出的“暗标评审”在2009年从形式到内容都有所完善。专家评审组也由5人扩展成7人,同时实行去掉最两端分方法,避免由一两个专家的个人倾向影响到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专家评审结束后公布专家名单也是在2009年的政府家具采购中首次实施,公开部分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在2009年也曾实施。李喆表示,国采中心日后的工作将会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的公开和透明,在一些方面做大胆的尝试。
  
  供应商履约考核再加强
  
  2009年国采中心家具采购加强了对供应商履约考核,特别针对市场关注多、发展快、新入围的定点供应商进行抽查和实地检查,同时借助于具体实施的采购项目通过电话回访、座谈会等形式向采购人了解履约情况。
  
  此外,国采中心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箱、个人电话随时记录来自各方对中标项目、中标企业的反馈,这也成为对供应商履约考核的又一方面。由此可以看出,供应商投标、中标以及后续合约履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践言践行,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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