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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采购中心:明确技术参数 坚持科学采购

作者:张文娟 发布于:2008-01-23 15:21: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京位于长江下游南岸,古称金陵,现为江苏省省会,市区面积860平方公里,人口640多万。这里濒江近海,交通便利,距全国最大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较近,城市聚集力和辐射力度较强,具有承东启西、联结长江中、下游的特殊区位优势。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6月,南京市政府采购规模为5.9亿元,同比增长23%,资金节约率为7.81%。为了增进对南京市2007年家具采购状况的了解,我们特采访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家具项目负责人陆宝钧。

采购方式多样化

  据陆宝钧介绍,2007年,南京市家具采购的整体规模达到2200万元人民币,共计实施的家具采购项目有60多个,其中公开招标的项目为7个,公开招标实施的金额为1350万元人民币,占总体规模的61%。那么,南京市家具采购的总体政策是什么呢?

  “环保、优质、价格合理是我们采购家具时的基本原则。”陆宝钧总结道。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针对不同的项目,又通过不同的采购模式而展开。据了解,南京市家具采购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中经常采用家具实物评分的办法。公开招标实物分通常占总分的10-30%,实物分由评委根据样品的质量、款式的新颖程度、稳固性、符合人体工程学方面的创新程度综合评分;竞争性谈判则采用最低评标价分法,由评委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分类,通常分五类,优质不加价,良好加5%,中等加10%,一般加15%,较差加20%,此举有效防止质次价低的现象;询价采购,一般无样品,低价成交后,通常要求成交单位先制作出样品,再由采购人判断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如符合,则签合同;不符合;则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递补成交单位。

  “但是,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各有优缺点。”陆宝钧介绍到,比如实物评分,其优点在于增进了对供应商生产能力的了解,便于评委评标,中标单位的样品可以封存,从而防止供应商转包;但是,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它导致供应商成本增加,采购中心需要提供地方摆放样品并对样品负有保管责任,采购周期长。采取何种措施使其缺陷降到最低,应该是将来政府采购需要仔细研究的问题。

技术参数难以准确界定

  “家具采购中,采购人提供的家具技术参数,图片太简单是我们在实践中遇到的较为棘手的问题。”谈到家具采购中存在的困难,陆宝钧这样介绍道。家具本身并不是高科技产品,但是,不同的厂家具有不同的规格,技术参数描述得如果不足够细致,很多供应商会形成认识上的偏差,从而导致供应商无法准确报价,使得一些好的供应商可能因此出局,这让供采双方都感到十分惋惜。

  “此外,家具采购中还是有一些供应商不够诚信。”陆宝钧介绍说,有一些企业中标之后会在家具产品上做手脚,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还有的供应商谋取中标之后,将项目分包给小企业、小作坊来制作,使得质量无法保证。“这些都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行为,新的一年,我们将加大对采购人的宣传力度,对中标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加强监督,对家具成品加强抽样检查的力度。”陆宝钧说道。

  此外,陆宝钧还介绍,南京市政府采购的家具款式多种多样,但是,各级政府对樱桃木色、胡桃木色等深色家具、灰色防火板家具偏爱的程度较高。他希望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诚实有信、不虚假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且应加大对自己成品的宣传力度,在设计新产品上下工夫,节约成本、不低于成本价销售,并加强售后服务意识,共同推动政府家具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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