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杜绝企业作弊——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罗 炘
作者:张文娟 发布于:2007-08-07 14:03: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家具项目时,一般会在投标人应提供的商务文件中列明要求,让企业提供投标货物的产品检测文件,比较细致的采购代理机构还要求投标人提供主要原材料的质检报告,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包括钢质和木质两种报告,如果是复印件,则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此来保证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乎质量检测要求的产品。
还有一些家具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会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让供应商摆设样品,要求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一致,以防止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
有的招标文件中还写明,采购人会到中标供应商厂内对生产质量进行跟踪考察,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以防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任何有损产品质量的行为。这些手段,都是采购到产品之前需要企业提供的资料,而对产品事后检测,往往被采购各方所忽视。
事实上,一份好的招标文件不但对需要采购的产品有详细地描述,同时也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测手段,规范投标企业的行为,更让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
事实上,家具质量的好坏,仅用肉眼难以分辨出来,况且大部分人对家具并不是特别了解。家具制造时在油漆、五金、海棉、布料、皮料等各个原料供应环节都有较大的差别,从而导致家具质量的千差万别。比如同一款式的家具采用不同环保等级的材料制作,成本差距有可能是一倍甚至两倍以上。
因此,家具采购项目的事后,委托相关的专家、检测机构对产品成品进行相关检测验收相当重要。如果在招标文件或签订中标合同之前,就明确告知企业产品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那么,企业在报价时就会慎重考虑,在制作过程中也不敢有以次充好的行为,从而使家具采购项目得到顺利完成,行业发展也会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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