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国标明起实施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6-08-01 13:27:15 来源:扬子晚报
前天从质监部门了解到,《中国木质门业标准》8月1日起将实施。据悉,这是木质门业首个国家标准。
标准要求,木质门生产企业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产品规格、生产日期、编号、所用材质是工艺实木门还是100%原木实木门以及所用胶合材、甲醛含量等。
质监部门人士认为,目前木门市场良莠不齐,不少木门商家都标榜产品是“实木的”,今后这类标注都要规范,不能随便乱标,而消费者在下半年起购买木门时也有据可依了。对于木门中的组合材料如密度纤维板、胶合板、胶黏剂等有毒害物质,规定指出,必须遵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限量标准》。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