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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具企业被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这四类失信行为需警惕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20-01-15 18:27: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情形二:拒不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是一套严谨的游戏规则,供应商一旦中标或成交,如无正当理由,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作。如果擅自放弃中标或成交资格,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录信息显示,2019年有2家家具企业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中,太仓市鑫唐家具有限公司被太仓市财政局处以2158元罚款、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决定;毕节市顺阳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被毕节市财政局作出投标保证金9000元不予退还,并被禁止一年内参加当地政府采购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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