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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标志授权使用认证机构增至四家 企业如何选择?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19-08-28 15:57: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授权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等机构在政府采购中使用中国环境标志标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授权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三家机构在政府采购中使用中国环境标志标识。据了解,之前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是唯一获得使用中国环境标志的认证机构。也就是说,政府采购环境标志标识使用认证机构由原来的一家增至四家。
 
  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负责
 
  据悉,环境标志计划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德国,随后,日本、加拿大、北欧五国、欧盟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开展环境标志计划。
 
  中国环境标志标识图形由清山、绿水、太阳及十个环组成,俗称“十环”。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93年8月发布,该标志受法律保护,属环境保护领域证明性商标,未经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制造、使用。
 
  《通知》强调,为做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维护中国环境标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上述三家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中国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公平公正地开展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及时将认证和证书信息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信息平台上报,按照信息平台生成的证书编号和统一的证书模板向企业发放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负责,并对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监督获证企业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对违反中国环境标志管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生态环境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浏览上述三家机构官网了解到,均为国内环境认证领域的权威机构,但截止发稿前,其业务范围均未看到“环境标志认证”字样。
 
  企业认证机构选择保守
 
  2006年10月,财政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强调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同时也规定进入“环保清单”的产品须经过“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当时经过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仅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一家。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2019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知,开展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工作,每类产品择优选择2到3家机构参与,试点时限为期1年;4月,正式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明确四家认证机构为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事隔五个月,企业又如何选择认证机构?据了解,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共50个品目,其中家具类品目占五分之一。《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分别与广东、江苏、河北、江西、安徽和福建等地近十家家具企业相关负责人联系,这些企业均有多个规格型号产品的环境标志证书今年到期。按照规定,环境标志证书三年到期后须重新认证,期间每年一次年检,年检费大概是认证费的三分之一。
 
  其中,大部分负责人仍以为只有一家认证机构,别无选择。当听说还有其他选择时,均表示将关注一下其他认证机构,如果合适下次再重新选择;只有两家企业负责人明确答复知道新政策。其中一位负责人坦言已在原机构完成认证,虽然原机构认证速度较慢审核也越来越严,但选择其他新机构仍有顾虑,担心认证环节出问题。“如果大家都公平公正地竞争,而且认证费用与服务都一致,选哪家机构都可以。”
 
  随后,记者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阅发现,目前服务器、台式计算机、轿车等各类产品品目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发证机构均为原机构。“公司产品类型复杂多样,更换认证机构有点麻烦。”广东一家大型IT类公司负责人的观点也颇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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