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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开标

作者:万珍 发布于:2012-07-17 14:1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西安市2012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开标

多角度体谅采购人 全方位考量供应商

在开标现场,前来投标的50家企业代表正在耐心地等待唱标结果

在开标现场,前来投标的50家企业代表正在耐心地等待唱标结果

  西安市2012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已暂告一段落。《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通过采访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西安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西安采购中心采取了特色项目分包、设立企业总协调人、加强对企业的考量等做法,旨在筛选出优秀供应商,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今年是西安采购中心第四年组织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家具协议供货项目。四年来,该项目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供应商,使得政府采购市场竞争更加充分,西安政府采购中心好中选优的范围因此得以扩大,供应商库也在不断丰富。据统计,2009年入围供应商为11家,今年入围供应商增加至38家;2009年,外地入围供应商仅为1家,如今的供应商中有 1/3都是外地企业。

  “企业积极参与西安市市级行政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协议供货,有利于采购人在更大范围内采购符合自身需求的家具,这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该负责人表示。

  项目分包充分考虑采购人需求

  依据采购人的需求,西安采购中心将此次项目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是木制家具,第二标段是软体家具,第三标段是钢木家具,第四标段是大中小学教学家具,第五标段是医用床单元。

  前三个标段依据家具生产的材质划分,这样便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分类采购;后两个标段的划分则考虑到西安市学校家具、医疗类家具采购的特殊性,大中小学教学家具、医用床单元家具单独列出来。

  该负责人说:“大中小学教学家具包括教学用桌、椅、黑板、讲台、公寓家具等种类,除了要兼顾安全与功能之外,还应充分考虑产品是否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发育。将大中小学教学家具单独设为一个标段、提出具体的要求来选拔供应商,有利于采购人在今后的采购过程中将需求细化,更好地采购家具。”

  据了解,第五标段的医用床单元是从2011年开始才单设的标段,且投此标段的企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企业注册证。从此次中标结果看,共有4家企业入围第五标段,分别是陕西伟和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厚福应用技术有限公司、陕西佰利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寰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设企业总协调人便于履行合同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各标段中标厂家或厂家委托的供应商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其中标产品协议供货各项工作,主要体现为规范和监督供货商行为、配合财政部门工作、协调处理与其中标产品相关的信息咨询与资料更新及处理争议纠纷等方面。

  从今年入围的企业来看,不少企业入围多个标段,总协调人的设立,不仅搭建起采购人、采购中心、监管部门和企业多方沟通的桥梁,对企业自身来说,统一步调后可以更好地履行合同。

  招标文件中还规定:“因总协调人变更调整等未能及时处理所推荐供应商发生的问题,出现质疑、投诉的,经核实查证三次的,取消该品牌协议供货资格。”因而,总协调人设立得合适与否至关重要。

  评分标准全方位考量企业

  对企业资质的考察有很多方面,各地区采购中心对企业的要求也略有差别。西安采购中心对企业的考量可谓详细、严谨。

  从招标文件中评审分值及评审要素一览表来看,参与此次项目投标的企业,除了要接受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业绩等常规项的考量外,其人员构成、管理体系也在评分范围内。

  其中,产品价格所占分值最高,达38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和业绩分别是10分、3分和5分。企业人员考量分为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两部分,其中管理人员占4分,相关技术人员占8分。管理人员包括质量检验人员与价格核算人员两种,相关技术人员分为专业设计技术人员、工程师、高级工、中级工,每1人得0.5分,每项最高得分均是2分。

  管理体系占11分,从是否提供协议供货组织实施方案,到能否有充足资金保证按期供货,再到是否有完善的产品检验制度及检测手段,都属于此项考量的范围。

  “将人员、管理体系等因素考虑进来,主要是采购单位希望考察家具生产企业的整体运营实力,最大程度地保证产品的质量。”该负责人表示。

  企业表现良好可直接续约

  为了帮采购单位找到合适的供应商,各地采购中心组织项目时可谓是费尽心思,西安采购中心亦是如此。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对投标企业进行评审的过程中,西安采购中心实行现场评审及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做法。具体做法是,先由专家通过投标文件评审出一个排名,然后再由另外的专家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对投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最后的排名是这两项综合评分的结果。“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希望能够给采购单位找到合适的供应商。”

  此外,西安采购中心今年还有一项创新之举,即履约情况良好的企业,经合同双方协商后可续约一年。

  “协议执行的一年内,采购人将从供货质量、供货价格、售货服务情况、质疑处理情况等方面对供货商进行考核,如果经采购人反映某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的话,那么该供应商就有机会续签一年,当然一次只能签一年。”该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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