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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列入国采中心重点扶持项目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2-07-23 14:4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国采中心的政策支持将为小微家具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

国采中心的政策支持将为小微家具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  摄影/阎建芳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家具被列入国采中心政府集中采购重点扶持项目。

  根据《措施》的规定,属于重点扶持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不低于9%,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也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获价格扣除优惠

  《措施》规定,“如果联合体都为小型、微型企业,便可以享受6%~10%的价格扣除。对于重点扶持的项目,不得限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不低于9%。”在家具采购项目中,这意味着两家小微家具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价格分扣除比例将在9%~10%,按照家具项目评审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满分35分来计算,小微企业联合投标时价格分可以优惠3.15分~3.5分。

  《措施》中还规定,“对于重点扶持的项目,在部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招标中,为中小企业单独分包。对于金额不大、易于执行的项目,建议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组织采购。”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刚刚公布,小微企业入围7家,国采中心去年在家具定点采购执行中,要求采购人在定点范围内采购应至少选择一家小微企业参与二次竞价,小微企业在承接定点内的零星项目时积极性更高。

  强制采购力度加大

  为增加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措施》中还规定 “采购文件不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或者地域条件作为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

  支持小微家具企业不仅仅限于定点资格入围,“已单独分包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对于一定金额以下的采购需求,强制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或者选择的报价企业中必须含有三家及以上中小企业。”这就意味着即使在支持小微企业可能存在采购单位不积极的情形,类似强制性的规定也可以让小微企业获得更多实际的订单。

  从年初开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呼声一直未断。据了解,此次《措施》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同时配合工信部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事实上,国采中心支持小微家具企业的行动在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采购招标评审中已有所体现。

  据了解,国采中心近期将召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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