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需求多样化 配置标准待统一
作者:实习记者 赵静 发布于:2013-10-28 11: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随着中央单位和各地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不断深入,办公家具作为批量集中采购的试点项目受到关注。尽管批量集中采购受到了广泛认可,但是实施仍存在一定的难度,其中最大的障碍就是配置标准不统一,推行家具批量集中采购同样面临配置标准的问题。
技术标准缺失影响预算编制
实施批量集中采购,预算标准是家具配置的前提。由于采购单位的个性化需求,对家具的功能、规格和材质的要求不尽相同,加之家具技术要求比较繁杂,政府家具采购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标准难统一也进一步制约了家具采购项目预算标准统一。
中央预算单位目前仅对办公家具制定了标准,对配置和预算提供参考。这三个标准分别是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印发的《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国管局资产司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国管资[2009]221号)和财政部国库司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1]87号)。
三份文件中,前两份文件涉及办公家具的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缺乏具体资产配置技术指标;第三份文件提出了办公家具实施批量采购的要求,但未明确具体指标,不能给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力达曾在一公开场合表示:“目前政府家具采购对其产品在外观、质量、环保及对办公人员身体健康是否有影响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就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财政预算也无法落实到具体某一指标上。只要技术标准能统一,预算标准也就不难了,具备统一的预算标准和配置标准,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理念才能真正落地。”
设计风格应与办公环境搭配
由于政府家具采购内容丰富多样,尤其是办公家具,各个政府单位房间的大小不一、采购单位人员对颜色、尺寸的要求都不一样,导致个性化差异较大。因此,统一众多采购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制定既能满足绝大多数采购人的办公需要,又能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技术参数标准显得尤为困难。
财政部及江苏、福建、浙江等 10 多个地区先后出台过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配备标准。从标准制定的整体来看,这些标准主要规定了实物配备数量、价格上限以及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很少有涉及环保要求、产品质量、产品材质等细化的要求,也未对不同产品的使用年限以及不同工作环境的实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设置。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处家具负责人方宁介绍说:“家具在不同风格的房间、不同尺寸的会议室设计风格有别,不同的单位所采购的办公家具要求也不一样。比如,研究院家具采购就需要特殊的技术标准,政府采购目前只能从价格、年限等大范围方向进行统一标准,标准细化存在一定困难。技术标准难统一也是目前家具未能推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原因之一。”
地方标准存在价格差异
从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集中采购只是作为家具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的补充,配置标准很多时候也只是象征性地作为参考,在政府家具采购时并没有实质性的体现。“目前家具配置标准的使用范围比较窄,只在中央机关单位使用,事业单位仍旧按照需要进行采购”,方宁介绍说:“家具配置标准中规定的很多品目配备数量在实际的配置过程中也是有出入的,比如说,一个单位的编制是70人,实际上只有40个人在办公,但执行的仍然是70人的配置标准。”
随着市场的变化,家具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再加上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各地配置标准存在价格上的差异。
“价格低,企业的利润就会降低,这样一来产品的质量和环保就有可能会出现问题。”一位家具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但是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因采购产品降低质量标准的投诉并没有出现,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的投标企业信誉都很好。”方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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