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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家具采购首次聘请法律顾问

作者:柏丹 发布于:2008-07-22 09: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家具行业有鲜明的个性,决定了家具采购工作中的难点。从家具的最终用途来看,家具除了有基本的使用特性、功能外,还有观赏性、保值性等附属特性,使用单位也习惯于按照各自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进行采购。为改变这些情况,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针对家具采购中的难点,积极开拓家具采购新思路,推出了一系列的新举措。


安徽省淮北市
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家具采购的相关管理。

  制度完善是关键
  
  安徽省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朱虎表示,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办公家具的采购中首次聘请法律顾问,协助中心审核采购文件、合同文本,为中心的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此外,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还首次修改了采购文件,规范了合同文本。新增加了供应商按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条款,采购人在一定期限内组织验收,不能无条件拒验,刁难供应商;首次实行了统一的验收文本,改变了由于原验收文本的随意性而带来的供应商和采购人之间的法律纠纷。首次实行“黑名单”制度。即对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实行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处以没收违约金和一到三年不允许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首次对供应商供货和服务质量问题进行赔偿的措施,有效地打击了供应商的商业不良行为,维护了采购人权益。
  
  原料必须环保
  
  专家表示,由于实木家具的价格正在节节攀升,这种情况下,在政府家具采购市场,板式家具和钢质家具的采购数量最大。采购板式家具,就不得不考虑到材料的选择是否健康,目前,各地家具采购中,都对板式家具的原材料板材进行相当严格的限制,要求供应商生产家具时须采用环保木材,产品的甲醛含量严格控制在国家检测标准以下,不产生刺激性气味;涂料选择应选用无铅无毒无刺激漆料,符合国际绿色标准,此外,五金件的选择、软体家具的面料的选择等,都是以环保为主旋律。
  
  朱虎透露,淮北市采购中心针对家具采购的特点,从抓好采购过程入手,重点强化精细化采购,确保采购的家具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采购单位制订详细采购需求时,采购中心建议其设计方案在材料、油漆的选用上使用经国家认定的“绿色环保产品”;要求采购单位为采购程序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保证中标供应商有充裕合理的生产周期,防止出现因时间不够造成生产工序(如油漆工序)的不到位,从而影响产品的环保指标;评分细则全部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特别强调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质量环保产品认证、质量检测报告等权威资料,在分值设定上向绿色环保产品倾斜。
  
  加强质检是关键
  
  家具产品质量的好坏以及是否符合绿色环保要求,与产品的用材和生产工艺直接相关。为此,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议采购单位委托专业家具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测,项目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同时,要求投标人根据标书要求,明确投标人对产品材质、辅料等的响应情况,为评委对投标人产品的性价比提供有效的审核依据,也为保障产品的质量打好基础。
  
  朱虎表示,在违约责任方面,供需双方责任对等,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设备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产品总值的30%违约金;需方逾期付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供方所交的产品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向需方偿付设备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不能交付产品的,供方向需方支付产品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设备款5‰的违约金。
  
  注重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家具企业是否“绿色”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政府采购家具时衡量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准,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售后服务方面也做出了相关规定。朱虎表示,招标文件中往往占有较大的分值,10~15分不等,家具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是衡量家具企业实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家具的质量出现了问题,如果企业能够迅速地做出反应,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修复,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使用者的难题。政府采购时对售后服务进行了明确限定,厂商如果也能按照承诺做出反应,形成良好的口碑,对企业参与其他的项目将有很有利。
  
短评:
  
  加强履约考核是关键
  
  将家具采购的履约考核工作落实到实处,是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家具采购项目工作的重点。为了防止与企业续签定点供应商合同之后,供应商不受约束,采购中心应组织相关采购人、行业专家以及企业代表等,对定点供应商的价格、生产环节、产品出厂验收环节等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且将加大抽查的频率,保证绝大多数定点供应商都会被抽查到。同时,对重大项目一定要进行抽查,并将结果予以公示,从而起到“推优抑差”的作用,对一些在抽查过程中查出的有重大问题的企业,还会追究其法律责任,使得履约考核形成制度。同时,要确保依法采购为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保障,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水平,创新集中采购执行手段,加大集中采购执行力度,努力实现采购活动规范化、采购队伍专业化、采购手段信息化、采购管理科学化,不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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