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成新一轮定点采购主调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2-06-15 11: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支持小微家具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为今年定点采购招标文件与往年最大的不同。今年上半年以来,各地推出的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将支持小微型家具企业列入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专设小微包
根据最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数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2000万~4亿元 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300人或营业收入300万~2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结合家具产业的实际情况,多数家具企业为中型,政府家具采购将扶持小微企业作为重点。
6月26日,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组织的“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京内各级预算单位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和相关服务”项目将开标。相比以往此次招标内容又一鲜明的调整,即支持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文件可以看出,此次招标分为四包,第一包为木质综合类包,第三包为钢质综合类包,针对中型及以上企业分包,分别拟定30家和20家。第二包为木质综合类包,针对小型及以下企业分包,拟定5家,第四包为钢质综合类小型包,拟定5家。并且在资质要求中着重标明,投标第1包与第3包的企业要求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投标第2包与第4包的企业要求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今年4月,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组织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中也为小微企业单设两包,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注册资金门槛不复存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相比往年,今年定点采购项目中,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对投标企业考察内容,这一点不仅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中体现,同时也成为此次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最大亮点。
记者对比后发现,国采中心在2011年的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规定投标第一包木质综合类a包要求至少满足“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近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年计算)销售额均在3000万元(含)以上、员工人数不少于100人(含)”中的其中两点;b包要求至少满足“注册资金应少于1000万元(不含)、近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年计算)销售额均在3000万元以下、员工人数不多于100人”中的两点。”而今年的招标文件只是根据规定投标4包企业的大小类型,对注册资金和销售额没有任何强制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不再要求注册资金多少是针对所有的家具企业,在销售业绩上不再做要求则是只针对小微家具企业。记者对比评分标准后发现,对投标2、4包的小微企业不做任何明确的业绩评分鼓励规定,更多考察小微企业的产品质量。
采购内容专设小微包
根据最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数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2000万~4亿元 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300人或营业收入300万~2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结合家具产业的实际情况,多数家具企业为中型,政府家具采购将扶持小微企业作为重点。
6月26日,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组织的“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京内各级预算单位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和相关服务”项目将开标。相比以往此次招标内容又一鲜明的调整,即支持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文件可以看出,此次招标分为四包,第一包为木质综合类包,第三包为钢质综合类包,针对中型及以上企业分包,分别拟定30家和20家。第二包为木质综合类包,针对小型及以下企业分包,拟定5家,第四包为钢质综合类小型包,拟定5家。并且在资质要求中着重标明,投标第1包与第3包的企业要求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投标第2包与第4包的企业要求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今年4月,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组织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中也为小微企业单设两包,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注册资金门槛不复存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相比往年,今年定点采购项目中,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对投标企业考察内容,这一点不仅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中体现,同时也成为此次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最大亮点。
记者对比后发现,国采中心在2011年的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规定投标第一包木质综合类a包要求至少满足“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近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年计算)销售额均在3000万元(含)以上、员工人数不少于100人(含)”中的其中两点;b包要求至少满足“注册资金应少于1000万元(不含)、近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年计算)销售额均在3000万元以下、员工人数不多于100人”中的两点。”而今年的招标文件只是根据规定投标4包企业的大小类型,对注册资金和销售额没有任何强制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不再要求注册资金多少是针对所有的家具企业,在销售业绩上不再做要求则是只针对小微家具企业。记者对比评分标准后发现,对投标2、4包的小微企业不做任何明确的业绩评分鼓励规定,更多考察小微企业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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