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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湖招投标管理中心探索家具采购出高招

作者:颜建 曾颖 发布于:2012-11-26 11: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综合评分法和最低价评分法是目前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应用比较多、比较成熟的评标方法,但家具采购采购人需求的多样化、材料和工艺的复杂性以及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给实际家具采购带来了挑战。

    在不能推荐品牌的前提下,如若推行最低评标价法很容易采购到劣质的家具;如若选择综合评分法,技术分区间不好把握,评委的裁量权会变得过大,又容易造成高价中标。

    为了规避这两种评标办法在家具采购中可能出现的缺陷。江苏省建湖县招投标中心结合具体项目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两阶段评标法"。较大发挥上述两种方法的优越性。

    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标规则

    所谓两阶段评标法,是指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进入开评标阶段后,分两阶段进行评标。

    第一阶段是对家具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样品综合评审阶段,也分两步进行:首先对送审样品进行初审,初审的指标涉及组装连接、整体尺寸、油漆及表面光滑、甲醛检测以及十环认证或CQC认证原件等五项因素,有一项达不到的,认定为初审不合格,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其次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根据送审样品的观感、材料及产品检测报告、小样及五金件等进行打分。

    按综合评分得分先后排序结合初审合格情况:如初审合格的单位小于5家(含5家),则合格单位全入围;如初审合格的单位大于5 家,小于10家(含10家)按综合得分排列前7名单位入围;初评审合格的单位大于10家,按综合得分排列,总比例前75%的供应商入围确定合格投标人。

    第二阶段是对通过样品综合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报价评审。针对个别企业可能出现的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恶意竞标的现象,在严格按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采取了防控措施,即在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经评审低于所有招标人平均价×0.93的作废标论处。

    在实践中完善和提高

    采购前,建湖县招投标中心在深入调研和充分征求采购人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对投标人资信状况,特别是产品技术参数、工艺制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样品评分标准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投标人在评审前一天将样品送至不同教室摆放,保证样品在评审时间前能够安装到位和评审时的权威性。

    在第一阶段评审时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样品进行无标识处理,保证样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避免了矛盾。周密组织评审,及时安排清场。合理安排评审现场内部的人员分工,现场测评样品质量。为保证评标的专业性,操作机构要主动联系质监部门专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评标委员会。在样品评审阶段,运用科学的甲醛检测仪和专业的仪器测量,保证评审的精准性和公正性。家具的质量得到保障,保证入围的厂商具有中高档的优秀的资质,提高了采购单位的满意度。

    在招标的第二阶段即价格评审阶段,运用最低投标价法。为避免潜在投标人串标,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采购单位要在深入市场了解基础上,科学制定招标预算价,并经过地方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上网公布了招标控制价,高于该控制价的作废标论处。同时针对个别企业可能出现的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恶意竞标的现象,在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经评审低于所有招标人平均价×0.93的也为无效标。

    评审结束后,招投标中心要求采购单位把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封存,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确保落标供应商无任何异议。

    通过以上方法,一次家具项目中标金额126万元,比预算资金166万元节约40万元。

    两阶段评标法,结合综合评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两种方法的优点,克服报价混乱的现象,能够保证优异的质量,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不失为家具采购的好方法。此外,精心组织,周详考虑,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努力追求最高性价比---同质量比价格、同价格比质量、同质同价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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