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家具网_家具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木门在家具“三包”规定范畴内

作者: 轩辕杨子 发布于:2016-01-14 09:43:42 来源:西安日报

   虽然木门确实没有国家“三包”规定,但木门属于家具类商品,应在家具“三包”规定范畴之内。近日,消费者郭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纠纷,省消协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木门时要谨慎,并了解清楚相关售后。

 
  近日,消费者郭先生到省消协投诉,称他去年8月份在某家居建材市场订购了一套木门,4个月后,木门表面先后2次出现裂痕且变形,虽经商家2次上门维修,可是过后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为此,郭先生提出换一件新的或者退货,但商家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解释说国家没有木门“三包”规定不予理睬,随后商家因经营不善关门退出了市场。
 
  省消协接到投诉后,咨询了陕西家具协会的工作人员,称木门确实没有国家“三包”规定,但木门属于家具类商品,应在家具“三包”规定范畴之内。如购货后在180天之内,商品连续出现2次以上质量问题,可予以更换和退货。
 
  对此,陕西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木门时要仔细问清所购买的商品是否能享受“三包”等服务,在购买合同中应该明确该项条款;购买后要保留销售凭证,木门送到后应查看外面封套是否贴有价格标签,如与购买价格有差异,可作为向商户索赔差价和维护权利的凭证依据。另外,在正规店家购买木门产品时,一定要求商家出示商品的相关合格证书及保修卡,要看清楚购买合同和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范畴,尤其注意保修期限及其具体内容。一旦出现异议时,如果与商家协商未果,可就近到工商或者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