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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家具采购走好六小步迈出一大步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7-11-29 11:00: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做好家具项目采购,山西省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1.规范招标文件
 
    以往由于缺乏规范的招标文件,各地的招标文件“各具特色”。采购单位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所需产品的技术参数;采购中心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为每个项目制作不同招标文件;供应商为应对不同招标文件绞尽脑汁;评标专家在评审时,可能也因缺乏规范的术语造成打分难的状况。
 
    对此,采购中心根据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制定的采购文件范本并结合中心多年家具采购经验,专门制定了家具采购的文件范本、规定了统一的资质要求,不随意提高门槛,不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不设置局部的地域限制等,确保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能进行充分的竞争。
 
    2.简化参数
 
    家具行业有鲜明的个性特色,决定了家具采购工作中的难点。从家具的最终用途来看,家具除了有基本的使用特性、功能外,还有观赏性、保值性和附属特性,采购单位有各自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采购单位对家具的偏好不一,加上采购单位往往对家具行业并不熟悉,所以家具的参数千差万别。
 
    针对这些问题,采购中心通过与采购单位多方沟通后,做了大胆的尝试。采购中心所有家具的参数只是对材质作了简单的要求,具体规格、样式等由供应商通过现场勘察后根据现场尺寸、环境自行设计,做到尺寸比例协调,外形美观,符合大众审美观。这样就给各供应商提供了极大的展示空间,能够更好地发挥各自的特点及优势,而且也避免了参数的倾向性、排他性,能够使更多更好的公司及产品进入评标。
 
    3.提供样品
 
    由于家具产品的质量对设备和工艺的依赖性很强,即使同样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不同生产厂家生产出来的实物效果也往往有很大的差别,并且不能很轻易地通过直观的方式进行鉴别,这就给家具采购的定标以及产品验收和后续监管带来困难。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采购中心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样品。由评委依据产品样品进行评审。此外,中标单位的样品须留存,供货完毕后所有家具须与样品家具进行逐一对比,对检测不合格或与样品不符的家具作退货处理,这样能尽最大可能把好的产品和有实力的公司选出来。
 
    4.防止恶意竞价
 
    家具产品本身就没有一个统一的市场价格,即使同样技术规格和材质的产品,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也是差别很大,而且通常是实力强的公司报价相对较高,而小作坊式的公司报价较低。这使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优势体现不出来。为了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晋城市党纪教育基地家具项目的采购,采购中心特意把价格比重降低,把质量技术比重提升,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质保期内出现脱皮、起泡、掉角等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同时也为了避免高价中标,在签订合同时,采购单位可以对中标产品进行市场上询价,如询价后发现中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价格明显高于晋城市场上相同产品价格,可以重新协商确定合同价格。
 
    5.加强履约管理
 
    采购中心在部分项目中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供中标履约保证金和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而且中标人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将在所供家具中随机抽取几样家具进行破坏性实验和破坏后环保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家具一律作退货处理并由中标人赔偿采购单位相应损失。这样就能一定程度上把一些好的有实力的公司选出来,把中标后的履约风险降到了最低,尽可能把采购项目顺利完成。
 
    6.把好资金支付关
 
    为避免家具验收中一些隐性问题无法及时发现,采购中心付款方式上也作出了改变。在晋城市党纪教育基地家具的采购项目中,要求项目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的60%;自验收之日起1年后付清剩余款项,但如果第1年保修期内任一主要产品出现3次以上维修(不含正常保养),采购单位可以直接扣除合同款20%的中标款项,这样相当于在资金支付方面又为采购单位加了一道“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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