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服务型党组织平台项目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YNTT201507320昆明市五华区服务型党组织平台项目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组织部的委托,对昆明市五华区服务型党组织平台项目硬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NTT201507320
2、招标内容:昆明市五华区服务型党组织平台项目硬件采购项目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智能网络电视 |
详见参数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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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C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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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7寸显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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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显示器支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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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打印一体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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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Wifi无线路由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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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笔记本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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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视移动支架 |
本包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必须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项、漏项。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投标人如是非生产企业的需要提供采购内容中智能网络电视、电脑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提供纳税证明;
4)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银行开具2015年7月的资信证明原件;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原件以供查验:由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院机关2015年7月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17 日至2015年7月 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6、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标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不支持邮购。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报价2%的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缴纳保证金使用转账支票的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所列开户行及帐号自行进账,并将进账单原件交付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电汇凭证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支票、汇款、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提交形式)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
注:保证金不接收现金形式
8、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6日 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大楼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 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大楼4楼会议室。
1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1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组织部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 系 人:吴 鹏
联系电话:0871-65895558 13648811240
传真:0871-65895558
电子邮件:353237347@qq.com、ttzbgs@163.com
收款人户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135615364611
法律顾问: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
日 期: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