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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质监局:4批次儿童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

作者: 发布于:2018-01-05 11:26:07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1月2日发布的《2017年云南省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情况通报》,2017年10月-12月,该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儿童家具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
 
    此次监测实施对象为昆明各大主要家具卖场销售的儿童家具产品,监测的重点为云南省流通企业。产品的抽样、检验、判定严格按照《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标准执行。全省共抽查27家流通企业40个批次产品,有4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不合格指标主要是警示标识、一般要求、安全要求、产品标志、使用说明的标识。
 
    儿童家具是小朋友们日常作息的必备品,其产品质量的安全可靠与否,会直接关系到儿童、学生的健康成长,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此就安全因素、环保因素、标识和使用说明等方面为消费者选购提供以下建议:
 
    1)安全因素。产品在机械结构和选料方面如不注意,会给孩子的安全带来隐患。选购时查看产品不应有危险的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和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产品不应有危险突出物,产品使用说明中应明确安装使用方法,产品如有较大密闭空间的应设置通风口。
 
    2)环保因素。儿童家具涉及的材料种类很多,主要包括木材、人造板、纺织品、金属件、塑料件、玻璃件、胶黏剂油漆等。选购时应优选考虑环保板材、油漆的产品,有刺激性气味的产品不建议选用。
 
    3)标识和使用说明。儿童家具国家标准规定:警示标识应明确标示产品适用年龄段;规定了警示语字体字号;明确安装警示语、折叠或调整装置警示语、升降气动杆警示语的表述。产品上适当位置应当有警示标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使用说明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费者选购最直观的产品信息来源,儿童家具的使用说明应至少包括: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执行标准编号;
 
    2)主要原辅材料的名称、特性和使用部位;
 
    3)有害物质的控制指标;
 
    4)产品安装和调整技术要求;
 
    5)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6)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保养方法;
 
    7)售后服务;
 
    8)警示标识要求的内容。
 
    使用说明的编写主要在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是生产企业对产品基础信息和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的预先告知,避免产品质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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