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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家具企业应如何应对?

作者: 发布于:2020-02-15 09:42:53 来源: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
  在新冠风暴下的中国,两场战争已经打响。那场聚光灯下的战争关于生命:一线的斗士是白衣天使和兢兢业业的履职者;另一场战争发生在聚光灯外,它事关生存,参与战争的则是我们每一个人。
 
  疫情在加速我们的醒悟,让人类认识到自己并非是万物的主宰,且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次疫情对于实体经济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积极主动配合防疫之外,也给了很多家具企业一个重新思考自身发展与经营方向的机会。那么,疫情当前,家具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协会提供以下三条建议,供各会员企业参考:
 
  一、积极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我省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辖区域的企业提出了具体复工时间及复工要求。但随着疫情的变化,部分辖区调整了复工时间和要求,建议企业及时关注通知。为了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建议企业做到以下几点:
 
  1、务必做好“六个必须”:
 
  ①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②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③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④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⑤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⑥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①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②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③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④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⑤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3、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①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②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③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④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4、连续生产工业企业务必健全机制做好落实:
 
  ①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②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③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④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员工健康。
 
  二、关注各地政府出台的企业扶持政策
 
  为了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企业的帮扶政策,尤其是为中小企业切实减负。符合条件的具企业都可向各级政府申请享受以上扶持政策,可重点关注社保、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协会对浙江省各地的支持政策整理如下:
 
  浙江省
 
  2月5日,浙江省制定出台了扶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17条政策意见,从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1.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
 
  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其中,工业用电价格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及时的调整,工业用水价格、天然气价格均要下调10%,期限是三个月。
 
  2.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
 
  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和延期缴纳,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请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境内外展会的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第一个月房租免收,后两个月房租减半。
 
  3.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加强信贷的纾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面临还款困难的企业要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降低融资成本,综合运用各项措施,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放贷资金,力争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优化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的服务,建立金融服务的绿色通道,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和材料,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同时意见还强调,要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4.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外贸出口支持
 
  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当地政府和贸促会应积极帮助企业向中国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降低检验检疫的费用,对用于防治疫情的援助,捐赠设备和物资要免收检验检疫费用。对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检测项目,要按照实际成本收取费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对出口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提高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此项政策意见将于2020年2月到4月执行。除了浙江省出台在疫情期间对企业的帮扶政策外,各地方政府也正在出台相关政策。
 
  杭州市临安区:
 
  2月4日,杭州市临安区出台共克疫情稳企助企六大政策。从鼓励涉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延迟返工、减免企业税费、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企业房租、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两增一降”、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作用等方面,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1、在稳定员工队伍上,临安对涉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延迟返工,且保留原工作岗位,按规定发放工资待遇的企业,根据涉及员工人数,按上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给予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的临时性减征。
 
  2、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一方面减免企业税费,对防疫期间严格执行省、市、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另一方面,临安作出延期缴纳税款的决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3、临安将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两增一降”。鼓励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水平等。
 
  宁波市:
 
  宁波市于2月4日制定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18条意见》,在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减免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1、在社保方面,宁波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率,下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1个月单位缴费比例,加大对中小企业稳岗返还力度等政策
 
  2、在金融方面,按照总规模100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对中小企业和“三农”主体减免或减半收取担保费;3家政策性银行在甬分支机构落实首批50亿元规模的紧急融资额度。
 
  3、在财税方面,调整定额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允许企业延期交纳税款,对2020年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财政贴息,优化出口退(免)税。
 
  4、在外贸方面,对因疫情被迫放弃境外参展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提高市本级对出运前保险保费的扶持比例,并加快信保理赔进度,简化相关程序。
 
  5、在房租减免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园、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进行相关政策倾斜。
 
  湖州市:
 
  湖州市对于受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制了如下支持措施:
 
  1、加强金融支持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2020年度全市银行机构减免企业转贷成本及服务项目收费2亿元以上。充分发挥好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绿贷通”“绿融通”“担保集市”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在线便捷办理贷款、股权、担保等金融服务。
 
  2、减轻企业负担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减免。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3、支持企业用工
 
  确因复工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企业包车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职工,包车发生的费用,政府与企业按2:1的比例分担。对员工自行返程的,返程路费可抵扣增值税。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根据省有关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费返还。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4、加强外贸支持
 
  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5、扶持“双创”载体
 
  政府举办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减免3个月的房租。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提前下达当年度市众创“十条”部分面积补助专项资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的其他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6、建立科技项目绿色立项机制
 
  根据企业和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实际需求,在应对疫情的公共预防、检验检测、药物研发等领域,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
 
  7、加大投资补助
 
  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内的按60%补贴,超出500万元以上部分按50%补贴。
 
  8、加快资金兑现
 
  加快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和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意见自2020年1月22日起施行,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嘉兴嘉善:
 
  2月4日,嘉善县出台《应对突发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包括稳信贷、减税赋、援企稳岗、加大投资补助、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16方面。
 
  1、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增量不下降
 
  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增量不低于2019年同期增量。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应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
 
  2、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用费率在原有基础上下调40%。
 
  3、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4、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5、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3个月。
 
  6、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运营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实行3个月房租免收。对于由镇村联建、村村联建等集体建设运营的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厂房的中小微企业实行3个月房租免收,县政府给予50%的补助。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倡导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倡导个体出租户为承租户减免租金。
 
  7、科创载体租金减免
 
  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县级以上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具有科技创业创新功能的园区,对入驻的科技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租金。倡导民营科创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8、税前列支抵扣
 
  企业应对疫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鼓励企业包车接送员工
 
  鼓励企业申请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包车接回来源地相对集中的职工,包车发生的费用,政府与企业按2:1比例承担。
 
  10、税务延期申报
 
  11、减轻税赋负担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12、加强外贸企业服务支持
 
  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13、加大投资补助
 
  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新建和技改(扩建)投资项目,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内的按60%补贴,超出500万元以上部分按50%补贴。
 
  14、设立专项基金
 
  设立纾困基金5亿元,为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以及资金困难时帮助企业防范流动性风险。
 
  15、加大法律援助
 
  因疫情原因,导致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给予100%的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
 
  16、加快资金兑现
 
  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嘉善遵照执行,各条款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个月。
 
  注:根据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做好企业的风险防控
 
  近期,浙江作为湖北之外疫情防控的重地,当前出台严格的居民出行管控措施,对防范疫情进一步扩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温州、杭州、台州作为浙江重要的制造业集聚区,正面临春节后返工潮所带来的第二波防疫压力,因此出台严格的居民防控举措,也是为应对返工潮所带来的疫情扩散潜在威胁做好充足准备。在此情况下,家具企业务必做好自身的风险防控。以下三个对策供企业参考:
 
  1、积极调整心态,做尽可能充分的准备:像家具企业这样传统制造型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比例极高。我们应该认识到,即使在疫情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也需要一段时间的恢复。所以,各位家具企业的决策者需要积极调整好心态。引用顾家家居CEO李东来李总的话,“我们还是要把困难想得大一点,做好最坏的打算(疫情周期和疫情影响深度),做尽可能最充分的准备(保持现金、保持人才、保持客户)。同时还要拥有乐观的意志与悲观的头脑。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下来,只有活下来一切才有希望。”同时,大家也应该对未来充满信心,因为家具作为刚需产品,家具行业是不可或缺的。
 
  2、调整短期经营策略,降低对本年度的发展预期:由于复工的延迟,导致本年度企业的生产时间周期的缩短,势必导致家具企业产能的缩减。再加上员工工资、社保、利息、房产税等各项成本的支出,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上升。所以,建议企业降低对本年度的发展预期,及时调整短期的经营策略。虽然政府已经出台疫情期间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但渡过难关的关键还是在企业自身。企业在复工后,要根据自身企业的资源和特点,处理好现金流、净利润、规模增长这三者的关系,处理自身企业的发展与上下游和谐发展的关系,如维持好经销商网络,与原材料企业处理好应付账款,与工程方处理好应收账款等。
 
  3、调整长期经营策略:此次疫情将加速传统制造业“机器换人”实现智能制造的进程,以及加速家具企业向互联网升级、体验升级的步伐。具体来说,在经历过此次疫情,网购的习惯还会被深度发掘,未来互联网升级的企业将在家具行业的优势会更突出;未来的实体店不再是以“销售产品”为中心,而是以“提供体验”为中心。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节后的复工给企业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势必会让不少企业家考虑加速推动“机器换人”的发展。虽然机器换人,推动智能制造的成本较高,但假如工厂实现高度自动化,就可以有效应对用工荒,减少企业在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总结
 
  困难面前,在危机中寻找转机,在困难中砥砺前行,是家居企业的不二选择。近20年以来,经历过2003年非典、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汶川地震等重大考验,我国经济依然迅速发展。2020年,我们家具人必须同心协力、抱团取暖。疫情终将过去,春天必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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