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家具网_家具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德阳金坤银鑫.五洲广场办公营业用房家具、空调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第一包)

作者: 发布于:2019-04-09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德阳金坤银鑫.五洲广场办公营业用房家具、空调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Y2019011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Y20190116

项目名称:德阳金坤银鑫.五洲广场办公营业用房家具、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方式:1362810777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德阳市金融中心-银鑫.五洲广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4805852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办公家具

技术规范

  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德阳金坤科技小贷公司银鑫·五洲广场办公家具采购
    2. 招标单位: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 项目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6-1号
    4. 本次办公家具招标适用范围:接待大厅、接待室、业务部、风控部、财务部、综合部、党建活动室、会议室、茶水间、总助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
  2.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清楚了解所有此合同工程内的图纸、材料样品及其他技术规范。
    2. 投标人需分别提供每件家具的价格(含运输费、安装费、及有关任何预扣税或其他税项)。
    3. 招标要求:国内公认品牌,家具的规格款型、技术参数、面料品种色泽严格符合家具清单的要求。
    4. 乙方提供产品样品,油漆、五金件、布织面料、各类海绵、大板样品、木皮(木饰面样品含有漆面)。小样可供甲方进行破坏性实验。标明其产地和制造商名称,样品还应有乙方的标识。
    5. 提供为期两年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承诺书。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部件在十天内得到修理、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发出通知后,乙方应在三天内提供维修服务。
  3.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1. 提供家具清单内包含的全部产品的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监督,拼装型家具的现组装,按招标方所要求的质量、供货周期和供货数量提供优良的家具产品。
    2. 通过对生产工艺的调整,使供应的家具产品满足招标方所规定的家具外部感观效果、内品质及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3. 负责产品供应到招标方指定产品到场地点之前的,全部运输、运输保险等服务工作。
    4. 负责固定家具规格尺寸的现场复核,保证固定家具安装后与室内装饰完成面完全契合。
    5. 为产品提供包装,并负责包装品的回收。
    6. 负责安排专业的项目技术人员安装,以确保整项工程顺利进行。
  4. 适用标准和规范

执行国家有关的生产及验收规范

  1.  
  •  
  •  

3324—2017

  1.  
  •  
  •  

3325—2017

  1.  
  •  
  •  

3326—2016

  1.  
  •  
  •  

3327—2016

  1.  
  •  
  •  

1241—2013

  1.  
  •  

QB/T

1242—1991

  1.  
  •  

QB

1338—2012

  1.  
  •  

QB/T

2189—2013

  1.  
  •  

QB/T

3654—1999

  1.  
  •  

QB/T

3657.1—1999

  1.  
  •  

QB/T

3657.2—1999

  1.  
  •  

QB/T

3658—1999

  1.  
  •  

QB/T

3659—1999

  1.  
  •  

QB/T

3913—1999

  1. 产品的选型及样品确认
    1. 投标人的材料样品须经过招标人、监理单位进行材料确认后封存,封存的材料样品是投标人生产家具成品样品的依据,也是招标人对家具成品样品验收的重要依据。
    2. 投标人须根据室内装修施工图提供完整、详尽的家具深化设计图纸。家具的规格尺寸、材料的品牌规格及家具的构造方式都应在图纸中体现。
  2. 家具质量标准和感观验收标准
    1. 木材材质要求:
      1. 已经被昆虫蛀蚀,肉眼可见蛀孔的木材不得使用;未经防虫蛀处理的木材不得使用;
      2. 必须经过防白蚁处理;
      3. 斜纹材料斜纹程度超过受力部位20%的木材不得使用;
      4. 木疖子的宽度超过可见材宽度的1/3、木疖子直径超过12mm的木材不得使用;有贯通裂缝的木材不得使用;
      5. 有树脂囊的木材不得使用;
      6. 有局部裂缝和钝棱等缺陷的木材不得使用。
    2. 木材含水率要求:
      1. 木材平衡含水率不得超过16%
    3. 胶合板、人造纤维板技术要求:
      1.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要求达E1级(甲醛释放量≤0.124mg/L),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标准要求;
      2. 人造板的含水率指标为应为4%一13%;
      3. 人造板的平均密度不得超过公称密度的±1O%;
      4.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12%。
    4. 五金要求:家具五金必须采用合资以上品牌的高档五金产品。
    5. 油漆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家具一律采用具备抗黄变特性的油漆;
    6. 家具尺寸要求
      1. 家具尺寸分设计尺寸、极限偏差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尺寸3种。
      2. 设计尺寸是指产品图样上标注的尺寸。如产品高、宽、深的外形尺寸。主要尺寸亦称产品的功能尺寸,是指产品某一个部位的设计尺寸,除设计方特别要求之外,投标方负责深化设计的家具和木门,其功能尺寸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这个部位的尺寸要求。
      3. 极限偏差尺寸。是指产品实物经测量所得的测量值减产品设计尺寸后的差值。标准规定的极限偏差非折叠式±5mm、折叠式±6mm。形状和位置公差尺寸分翘曲度、平整度邻边垂直度、位差度、抽屉摆动度、下垂度,产品底脚着地不平度和分缝等8项。此8项差值均应达到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1951.1-2010《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所规定的要求。
    7. 产品外观要求。产品外观要求是对木加工、涂饰加工、五金配件安装后的技术要求。木加工完成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1. 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经封边处理而未经封边处理的;
      2. 覆面材料胶贴后存在脱胶、鼓泡、拼接处离缝和明透胶的;
      3. 零部件接合处、榫孔结合处,装板部件和各种支承件存在松动、离缝。断裂的;
      4. 产品外表倒楞、圆线。圆角存在不均匀不对称的;
      5. 雕刻、车木加工后存在花型线型不对称,铲底不平,有刀痕、破痕的;
      6. 产品外表没有达到精光,内表没有达到细光,粗光部件存在锯毛,和创痕的等涂饰加工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7. 整件产品或成套产品有明显色差的;产品表面涂层存在漆膜皱皮、发黏的和漏漆的;
      8. 漆膜涂层有明显雾光、白楞、白点、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杂渣、划伤、鼓泡和脱皮的;
      9. 软、硬质覆面材料表面存在凹陷。麻点划伤、裂痕、崩角和刃口的;
      10. 产品非涂饰部位和产品内部不清洁的;
      11. 五金配件有安装孔缺安装件的;安装件漏钉、透钉的;活动部件起动不灵活的;配件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安装孔周边崩茬的。
    8. 软体(包含真皮、布艺)要求
      1. 皮质要柔软,表面光滑饱满;布艺要求织线均匀密实;
      2. 不可以有明显色差(包括真皮之间或真皮与配皮之间);
      3. 在皮质家具的正面、扶手、座、靠上不可以有皮疤;布艺家具的正面不可有跳线;
      4. 绝对不允许生霉;
      5. 抱枕内胆不可有碎海绵或黑心棉;
      6. 车线与扪工准确,不可以有开线或掉线现象;
      7. 胶水须喷均匀,不可以出现脱胶现象。
    9. 家具的力学性能要求。
      1. 招标人提供的家具,其家具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试验参数达到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1951.1-2010《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所规定的要求。
  3. 产品的进场验收
    1. 家具需进行进场验收,双方履行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手续,并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表》。
    2. 投标人在家具到场的同时必须提供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商检证、材料复试报告等资料一式二份。投标人应保证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
    3. 投标人应在产品到场前三天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准备验收及准备产品的存放场地。
    4. 如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在进场验收时,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本协议第6条各款所约定的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选择:
    5. 责令投标人更换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产品。
    6. 责令投标人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
    7. 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
  4. 产品验收及标准:
    1. 按照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对家具进行内在质量验收。
    2. 双方代表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3. 提供家具验收的各类文件: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以下资料各两份:
      1. 产品出厂合格证
      2. 厂家质量检验报告
      3. 厂家质量保证书
      4. 商检证
      5. 材料复试报告
      6. 安装图纸及安装技术说明
      7. 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
      8. 其他供用户使用的必备资料
    4. 上述文件均应有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签章。
    5. 家具内部构造的现场抽样检查,由于家具的包裹特性,招标人对家具被装饰布艺包裹住的制造部分进行检验。具体为:
      1. 检查方式:抽查。抽查几率不大于每种规格家具到货数量的5%。
      2. 检查方法:拆开家具背面衬布,对其内部进行检查。
      3. 检查内容:木材材质,木材含水率,木材阻燃性,木材是否经过有效的防蛀处理,连接木材的五金件是否安装连接紧固,海绵体是否阻燃,金属件有无锈蚀等。
      4. 检查工作的善后:投标人有义务将招标人进行抽样检查的家具恢复到检查之前的形态。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
    6. 招标人对投标人每一批次的家具分别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7. 家具的现场抽样需要在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场进行。
    8. 被现场抽样检查的家具未通过材料复试所要求达到的各项产品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选择:
      1. 责令投标人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
      2. 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
  5. 产品的监造
    1. 为加强对家具生产质量的控制,招标人将对家具的生产过程进行监造。
    2. 招标人在家具完成木结构制作之后,油漆作业、布艺或皮革包裹作业开始之前,赴生产车间对家具半成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木材板材材质、含水率、防蛀处理、构造形式。
    3. 招标人在家具成品制作完成后,产品包装之前赴生产车间对家具成品进行检验。
    4. 招标人在家具制作期间,还将不定期赴生产车间对产品进行生产监督。
    5. 投标人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招标人对产品生产所采取的监造行为。
    6. 招标人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能满足第6条所约定的各项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选择:
      1. 责令投标人重新生产该批次的全部产品。
      2. 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
  6. 产品的产地
    1. 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产品的全部生产过程是在投标人注册的生产地点生产制造的,任何非在原厂生产制造、委托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招标人都将视其为仿冒产品而拒绝接收。
  7. 供货周期要求供货周期计划
    1. 供货周期:暂定40日历天。
    2. 完成全部供货并拼装完成的时间:2019年    月     日
    3. 投标人提供一份详尽的生产供货计划进度表供招标人审批
  8. 第五部分产品包装、售后服务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 投标人负责提供产品的包装。产品包装应达到以下要求:
      1. 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绑扎结实无松动。
      2. 产品包装能够清晰显示产品的品牌、商标、商检标准、产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及产品数量。
    2. 售后服务及维保
      1. 本次招标的产品质保期2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投标人应保证在保修期满2年内以市场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产品。
  9. 安全保险
    1. 投标人应保证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时的应急补救措施,对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不能按期保质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产品供货周期的顺延、产品质量的降低以及产品造价的追加。
    2. 投标人应提供家具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按期保质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时的应急补救措施,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按措施进行积极补救,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此类事件对招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渭河路17号(希望财富中心B栋1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362810777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3月15日

中标日期:2019年04月09日

总中标金额:34.00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四川漆牌家具有限公司   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李渡路7座(236号)  34.0026万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评审专家名单:

张小龙、黄全明、驰爱君、廖云霞;采购人代表:任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德阳金坤银鑫.五洲广场办公营业用房家具、空调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价:340026.00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